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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缘(方戎)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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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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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缘》中国当代作家方戎写的散文。

作品欣赏

​​​​​​​​​​​书缘

今早独自坐电梯上楼,恰遇单位收发室的小姑娘用拖斗车拉着一车学习用书上楼分发,浓浓的墨香味充满了整个电梯轿厢,好闻极了。“世人皆失我独得,春风浩浩诗书香。”我不禁贪婪的深吸了几口气,“真香,真好闻!”此时电梯里只有我和姑娘两个人和这一车书,我的举动引得姑娘不明就里的看向我。

不知何种原因,从小我便对书籍有着深深的兴趣。记得还在幼儿时期,我家住在城市的西郊,由于父母工作的原因,没有时间管理我们,一满两岁半我便被送进幼儿园全托。周六晚上被接出来,可能父母一周才能见到孩子一面而心存内疚吧,几乎每周的周日,我父亲便会带着我乘坐7路公交车穿过大半个城市去位于市中心的大观园商场的“狗不理”包子铺去吃纯肉丸的包子,既犒劳我一周的“被关被管”(女儿是父亲的心头肉这话一点不假,从小到大我一直是我父亲的掌中宝),又排解了父母由于忙工作对女儿的歉疚之情。当时正是全民大学毛著的年代,小小年纪的我也是挎着一个小红包,里面装着一本《毛主席语录》。当然,那时我还不识字,但父亲已经教我背诵了不少段语录,比如“老三篇”,比如“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毛主席的诗词更是能够朗朗上口,点到便能背出。虽然当时我不明白语录阐述的意义,不懂诗词涵盖的深意,甚至读音也会出现错误,但我人小胆大,父女两个挤上公交车后,我会经常立正站好,手举红宝书,先说开头语:“叔叔阿姨大家请安静,我给大家背诵一段毛主席语录。”吵闹的车厢一般都会因为大家的好奇而安静下来,于是我便朗诵起来。当父亲手拿语录,一字一句教我背诵的时候,当全车的乘客安静下来在听我背诵的时候,我想,那应该是我第一次对书的魅力产生了兴趣,也是我初次嗅到了书籍的墨香。

“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好读书,不求甚解,但总是能感觉得到温暖和惬意。上学后可能是普通话说得比其他同学相对标准,每每语文课学习新课文,老师总是让我第一个站起来朗读课文,因此为了准备好新课文的朗读,我总是提前查字典标注生字词,一遍遍的诵读课文,这个过程让我一次次靠近作者的内心,更能深深的理解课文的含义,甚至可以体会出作者语气的高低。这对我作文帮助很大,我经常会模仿某个作者的语气去写,这把戏往往会得到老师的赞赏,经常把我的作文在全班,有时会在年级当做范文读给大家听。我在小学和中学一直做语文课代表,为了得到老师经常的表扬,课文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需求了,于是我开始买书借书来读。

曾经给市里搞得“读书月”写过一篇文稿,我写到:“总爱翻看书本的扉页,感受书本巨大的知识内涵;总爱抚摸书的页本,享受它那无声的教育;更爱漫步在书香的丛林中,吮吸它那墨香的气味。书,我发现我迷上你了。”那时上学不像现在,放学后几乎没啥作业,一家一家的孩子全在疯玩儿,所以有大把的时间去读课外书。当时没有图书馆,父母的单位也没有阅览室,书的来源只能是购买和交换。那时候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人们购买一切生活资源只能到国营商店去买,买粮去粮店,买煤去煤店,买菜去副食品店。因为父母平时工作很忙,家里的菜交给我来买。当时离我家最近的副食品店在西市场,现在看仍然觉得距离不近,若坐公交车的话,得有近十站地,因此除去菜钱,母亲往往会给我坐公交买票的钱,夏天则会多给几分钱,让我买只冰棍吃。那时每家都不富裕,家长每个月都要算计着花钱,是不会拿出钱来让你去买闲书看的。说心里话,我当时很愿意去买菜,因为西市场有一家新华书店,每次去我总是先去书店逛逛,看书买书,然后再去买菜。说到这里,您肯定猜到书我是用省下坐车和买冰棍的零花钱买的,买好菜后开着11路车回家。当时我真是没有觉得路远,因为一想到手里新买的书,闻到它那淡淡的油墨清香,而且拿着它又可以换来一本又一本的书来读,就像财主给佃农放高利贷能换来高额利息的心情一样,想想高兴的不得了!但是毕竟是小孩子,体力有限,手里又拎着菜,有时真的是累的走不动了。我曾经有一次喊住我母亲单位的一位阿姨(我跟人家根本不认识,只是在我家院里看到过她),央求她用自行车帮我捎到传达室寄存在那里,我则手拿我的宝贝新书徒步走去传达室取菜回家。

“一日无书,百日荒芜。”当时正是文革时期,“读书无用论”充斥着人们的头脑。因此我当时看书很杂,能买着的书写的大都是“高大全”式英雄人物如何与阶级敌人作斗争,最后取得了胜利,比如《艳阳天》《金光大道》《牛田洋》等,但我也从小伙伴处换来过《青春之歌》《红岩》《三国演义》《红楼梦》等名著来看,甚至还有《红与黑》《巴黎圣母院》等世界名著,当然这些书都是破烂不全的,有的甚至撕的只剩下很薄的几页,有时真让人看得莫名其妙,我只好浮想联翩,凭自己的想像给它续全,直到后来我看到完整的书后,不禁自己也觉得好笑极了,对“狗尾续貂”这个成语便有了深刻的认知。

当时看的名著都是禁书,必须要躲着、避开家长才能看,一旦让家长发现,以当时的情势就是不得了的事儿,会上升到政治高度受到批评教育的。可那会儿总是觉得这些禁书特别吸引人,特别好看。于是我们这些小伙伴就都成了地下工作者,把从当时能看到的电影上的地下党接头的办法全用在转手交换书籍上了。记得当时家里养了一只下蛋的母鸡,鸡窝成了我们交通站,我们经常把书藏在鸡窝里进行交换。真是委屈了母鸡妈妈,有时人家正趴在窝里憋红了脸下着蛋,我们就会惊着了它,所以我家的鸡蛋会经常下在别处,搞得我姥姥总在嘀咕,不知为啥早上摸着鸡屁屁里明明有蛋,到晚上却一直没能见到鸡蛋。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像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少年,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回想起来,在整个少年时期,书是我的知心好友。当淋浴在灿烂的阳光中,膝上摊开一本书,闻着纸上散发着的油墨清香,旁边放上一杯水,听顽皮的风娃娃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我的心里充满了快乐。在我孤独的时候,书陪伴着我,使我感到温暖;在我伤心时,书使我感到快乐,让我感觉世界是多么有趣。书籍,成为陪伴我成长的人生第一个伴侣。

上大学后和工作以后的日子里,借书买书读书成了十分容易的事情。学校有图书馆,单位有阅览室,为了鼓励大家读书学习,省里、市里,区里相继建成了图书馆,甚至在社区随处可见一些像商亭似的流动图书馆。我办了借书证,周末经常去图书馆里淘书,回来时会拎上一大袋书借回来看。有时是老公开车拉我去借书,回来的路上,我会一遍遍翻看我借来的图书,随着翻页,会有墨香飘出,每每这时候,那种满足和喜悦,就像农民站在自家的地头,看着一片丰收在望的景象一样,对,就是那种感觉。正是“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

自从工作以来,都是租住单位的住房,前几年才倾其所有积蓄购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也因此有了一间书房。书房的四壁都是书橱,书桌摆在中间,旁边放置一个茶桌,闲暇之余我会坐在书房品茗读书;夜晚睡不着的时候,我会坐在书房中闻着满室的书香味儿,体味坐拥书城的富足感,真是“箕踞浩歌君会否,书痴终觉胜钱痴”。

小时候常去西市场新华书店买书,以致书店里的售货员都认识了我这个爱读书的小姑娘,每次去,他们会把新书介绍给我,有时也会把他们认为好看的图书替我收起来,等我去的时候拿给我看。那时候我的理想是长大以后一定要去做一名书店的售货员,每天都能和书打交道,而且可以不用花钱就可以看到充满油墨香味的新书,多好!工作以后办理了借书证,去图书馆还书借书使看书变成了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很有仪式感。我经常会想,等退休了我一定要做一名志愿者到图书馆去为读者义务服务,如此,就可以浸泡在图书的海洋里随心所欲的畅游,这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好吧,现如今我就等着那一天的到来了! [1]

作者简介

方戎,军龄二十余年,曾担任过飞行学院教员、院刊编辑。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