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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是临汾市行政管理机关。
市情概貌
临汾市是山西省辖11个地级市之一。位于省境西南部,西以黄河为界与陕西延安市毗邻,东与省内长治市、晋城市接壤,北与省内吕梁市、晋中市相邻,南与省内运城市交界。下辖1区(尧都区)14县(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古县、安泽县、浮山县、吉县、乡宁县、大宁县、隰县、永和县、蒲县、汾西县)2市(侯马市、霍州市)。境内有2个省级开发区(临汾经济开发区、侯马经济开发区)。辖区东西宽约200公里,南北长约170公里,总面积2.0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13%。境域四周环山,中部为盆地平川,地形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丘陵占51.4%,山地占29.2%。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煤、铁、石膏、石灰、白云岩、膨润土[1]、花岗石、大理石、油页岩、耐火黏土等在省内及全国均占重要地位;矿产资源综合优势度为0.73,居全省第二;煤炭探明储量占全省的14%,是我国优质主焦煤基地之一。临汾市,古称平阳,系唐尧古都,因地处汾水之滨而得名。新中国成立后,长期为专区、地区建制并有区划调整,2000年撤地建市。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43.5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排在全省11个市中第2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2]。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委厅、各市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三)受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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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临汾180个招商项目拟引资65亿美元,搜狐,2007-08-17
- ↑ 临汾市人民政府重要通知! ,搜狐,2019-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