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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列表

四川-汉旺地震工业遗址纪念中心-“大爱永生”-雕塑 相片来自google搜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列表

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 ,乃中国地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所认定的地震遗址。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要求需具有防震减灾科学研究价值、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作用和对当代及后代防震减灾的借鉴意义。

1997年12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防震减灾法》,首次提出建立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2001年,重庆黔江小南海古地震遗址成为第一个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接著又相继批复设立了永胜红石崖大地震“天坑”遗址等5处典型地震遗址。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4个省级行政区拥有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其中,山东、宁夏各有2处,而重庆、云南均占1处。




目录

历史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经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公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内容涵盖地震防灾、备灾、救灾、赈灾等四个部分。其中,此法第四十二条载明,“国家依法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保护,应当列入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有学者指出,该条款作为“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评定的基础法源,使得典型的地震遗址、遗迹依法受到保护。

2001年,经中国地震局批准,确认黔江小南海古地震遗址为第一座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2005年,永胜红石崖大地震“天坑”遗址经审议获批为第二处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其后的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又进行了三次评选,共将四处保护地列为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中国地震局设立的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目前共有6处。

评选标准

依中国地震局的相关规定,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具"抗震设防"研究价值,包含震毁、震损及完好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遗址。 二.具"地震科学"研究价值,重要地震断层、地形和地貌变动的遗址。 三.具"灾害对策"研究价值和重要警示教育意义的遗址或遗迹。 四.经历过历史地震考验有重要史料价值的"古建筑物"。

根据《防震减灾法》之规定,在确定典型地震遗址、遗迹时,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能向震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建议,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将意见集中汇整,经由专家讨论证实,在将论证结果报中国地震局批准 。经批准后,方可公布为“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 。

当前遗址

黔江小南海 古地震遗址

重庆市黔江区 1856年6月10日 2001年 堰塞湖遗址 是1856年黔江地震的堰塞湖遗址。小南海堰塞湖湖面面积约2.87平方,总蓄水量约7020万立方。该遗址处于渝东鄂西褶皱带内,以震旦系变质岩为基底,岩性以页岩、粉砂岩为主。该处遗址完整保存了地震堰塞湖原始状态,保留了历史地震现场要素,具有地震科学研究价值。


永胜红石崖 大地震“天坑”遗址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1515年6月17日 2005年 断层遗址 是1515年北胜地震的地质断层遗址。天坑遗址形似马蹄,上部开口深200馀米的坑和一个深约300米的狭窄山谷复合而成,总深度约500米,有“丹岩千尺,下临大河”之说。该处遗址为永北地震一系列遗址中具有代表性的一处,具有地震科学研究价值。


郯城麦坡地震 活断层遗址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 1668年7月25日 2006年 断层遗址 为郯城大地震的地质断层遗址。郯城麦坡遗址位于郯庐断裂带中部,该断裂带出露条件最好、剖面最为典型的一段。出露部分南北长约2600米,东西宽约190米。断层两侧土壤分异,分别为中生代砖红土和新生代深褐土,有“一步亿年”之誉,具有地震科学研究价值。


枣庄熊耳山 崩塌开裂地震遗址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 1668年7月25日 2007年 滑坡遗址 属郯城大地震的地质滑坡遗址。熊耳山距地震震央约八千米,震灾情况严重。该山局部山体因地震出现滑坡和岩石崩塌现象,如裂山山谷西侧的滑坡体和东侧的龙抓崖地区。具有显著的历史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痕迹,具有地震科研价值和宣传教育意义。


西吉党家 岔地震滑坡堰塞湖遗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1920年12月16日 2006年 堰塞湖遗址 乃海原大地震的堰塞湖遗址。党家岔堰塞湖湖面面积约186.60万平方,总蓄水量约1120万立方,堰容为1600万立方。该遗址属串珠状堰塞湖群,由43座湖泊组成,规模较大、保存完整,是世界第二大震湖。


海原大地震遗迹遗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1920年12月16日 2008年 复合遗址 属海原大地震的文化及地质复合遗址。该处遗址是海原活动断层内各处遗迹点联合申报设立,涵盖震央方圆2400米区域内的断头沟、断尾沟、断塞塘、漕形谷、堰塞湖等地貌以及万人坟遗址等文化遗产,具有地震科研价值和史料价值。

遗存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编订的《防震减灾法释义》中标示,“典型地震遗址、遗迹属于国家永久性保护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的义务。”有学者指出,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对于探寻地震规律、监测预报、防震减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使用考古学方法研究地震历史,有助于地震考古学的形成。

《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三条及其第二款对破坏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的行为作出了罚则规定,各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可针对破坏遗址之行为处以最高十万元的罚款,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也有报导指,部分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的保护状况堪忧,正受到自然风化及人为破坏双重威胁。有记者报导,一些地震断层遗址沟壑甚至被附近村民开垦种上了庄稼。地震部门呼吁应重视保护地震遗址,并指下一步会将遗址进行封闭式保护,或者建立地震遗址博物馆。

视频

汉旺地震遗址公园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