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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震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於 2020年4月24日 (五) 08:28 由 果英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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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震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管理的副部級事業單位,主要管理全國地震減災工作[1]

沿革

1953年11月,中國科學院決定成立「中國科學院地震工作委員會」。1967年,在國家科委內設立「京津地區地震辦公室」,並在國家建委內設立「京津地區抗震辦公室」。1967年12月,國家科委京津地震辦公室與中國科學院地球物理局合併,成立國家科委、中國科學院地震辦公室。

1969年7月19日,組建中央地震工作小組。1971年8月2日,中央地震工作小組辦公室撤銷,國家地震局成立並由中國科學院代管。1975年12月,國家地震局改由國務院直屬。1998年,國家地震局更名為中國地震局[2]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應急管理部。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務院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民政部的救災職責,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的草原防火、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中國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中國地震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併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