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中華民族( Chinese nation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方定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獲得認定的56個民族的統稱。

中華民族的概念,最早由梁啓超在其1902年《論中國學術思想之變遷之大勢》的著作中提出,相關的歷史學及人類學理論有費孝通的「多元一體」論,以及許倬雲的《我者與他者的轉化及混合》。中華民族這一政治概念在清末、民國和新中國三個時代有着不同的定義。

目錄

詞彙提出

「民族」一詞的現代意義是在19世紀末葉從日本傳入中國的,在「民族」一詞現代意義傳入中國後,產生了「中華民族」這個民族學詞彙。中國的古意義「民族」一詞可見於《南齊書》列傳之三十五《高逸傳•顧歡傳》中,有「今諸華士女,民族弗革」。

1899年,梁啓超在《東籍月旦》一文中,通過對歐洲世界史著作的評介,破天荒地使用了現代意義的「民族」一詞。

1901年,梁啓超發表《中國史敘論》一文,首次提出了「中國民族」的概念並將中國民族的演變歷史劃分為三個時 代:

• 「第一,上世史,自黃帝以迄秦之一統,是為中國之中國,即中國民族自發達、自競爭、自團結之時代也」;

• 「第二,中世史,自秦統一後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是為亞洲之中國,即中國民族與亞洲民族交涉、繁賾、競爭最激烈之時代也」;

• 「第三,近世史,自乾隆末年開始,是為世界之中國,即中國民族合同全亞洲民族與西人交涉、競爭之時代 也」。

梁啓超在這裡反覆用了三個「中國民族」,而且從宏觀上勾勒出三個時期的不同特點,顯然是經過了較長時間的思考 之後得出的結論。

1901年,梁啓超發表《中國史敘論》一文,首次提出了「中國民族」的概念。在「中國民族」的基礎上,1902年梁啓超正式提出了「中華民族」。他在《論中國學術思想變遷之大勢》一文中,先對「中華」一詞的內涵做了說明。接着,梁啓超在論述戰國時期齊國的學術思想地位時,正式使用了「中華民族」一詞[1]。其云:「齊,海國也。上古時代,我中華民族之有海權思想者,厥惟齊。故於其間產出兩種觀念焉,一曰國家觀;二曰世界觀。」

由「保種」「民族」到「中國民族」,再到「中華」和「中華民族」,梁啓超基本完成了「中華民族」一詞的創造。這是關於「中華民族」的最早詞彙,一直沿用。

1905年,梁啓超又寫了《歷史上中國民族之觀察》一文,從歷史演變的角度重點分析了中國民族的多元性和混合性, 並斷然下結論說:「中華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實由多民族混合而成。」由此,梁啓超真正完成了「中華民族」一詞從 形式到內容的革命性創造。這就是,中華民族指中國境內的所有民族,漢滿蒙回藏等為一家,是多元混合的。

1907年,繼梁啓超之後,晚清著名立憲派代表楊度也成為了「中華民族」一詞的早期使用者。

梁啓超先生創造的「中華民族」引起了很大的麻煩。「中華」是中國詞,「民族」是西方詞。一開始認為「中華民 族」指「漢族」,即「漢人」,但後來發現難以解釋,又用「中華民族」指稱「中國人」。

1912年元旦,孫中山在《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宣言書》中也鄭重宣告:「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之統一。」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用法律形式將民族平等規定下來:「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這就是「五族共和」的思想。

1924年以後,孫中山的「中華民族」理念,逐漸成為了國民黨的行動綱領。蔣介石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不僅明確認同此一理念,還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打出了「復興中華民族」的旗號。

1927年4月18日,《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宣言》就宣稱,要秉承孫中山的遺教,「實現三民主義,使中華民國成為獨立自由之國家,中華民族成為自由平等之民族」。由國民政府組織編撰的《綏蒙輯要》,在題為《中華民族》的開篇說明中,更是清楚明白地表達了對於這一問題的基本態度和主張:

「中華民族,都是黃帝子孫。因為受封的地點不同,分散各地,年代悠久,又為氣候懸殊,交通阻隔,而有風俗習慣之不同,語言口音之歧異,雖有漢滿蒙回藏等之名稱,如同張王李趙之區別,其實中華民族是整個的,大家好像一家人一樣,因為我們中華,原來是一個民族造成的國家。孫總理說,中華民族,就是國族。民國成立以來,並將五族平等的原則訂在約法,孫總理的民族主義亦完全以團結國內各民族,完成一大中華民族為目的。中央政府遵照總理遺教,對於國內各民族,竭全力以扶植之,時時刻刻,為我們邊遠的同胞,圖謀幸福,解除痛苦,又特設蒙藏委員會,專為我們蒙藏同胞籌劃一切的改進,中央委員也有蒙古人員。所以說五族,就是中華民族,就是國族。」

1935年《風雲兒女》的主題曲《義勇軍進行曲》的那句「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讓「中華民族」觀念傳遍大江南北。抗戰時期,「中華民族」觀念認同有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在民族危機的強烈刺激下,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政府為了增強全民族的凝聚力,大力宣傳「中華民族」是一個單一性民族的觀點。

抗戰使得中國各軍閥重新團結起來,中華民族的浴血奮戰終於取得了抗日戰爭的勝利。

1942年8月27日蔣介石發表的題為--《中華民族整個共同的責任》中,從中華民族與中華民國的關係,中華民族成員之 間平等的、榮辱與共的「整體」關係(包括政治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宗教信仰上的自由平等關係等),以及這種關係認知的現實必要等各個方面,反覆說明了他對「中華民族」整體認同的理解,其核心就在於論證「中華民族是一個」,其各個組成部分都不能單獨稱為「民族」。他雖然並沒有直接闡述自己對民族概念的定義,但其所謂「歷史的演進,文化的傳統,說明我們五大宗族是生命一體」,已然表明了其對「民族」概念的理解。

實際上最終把現代「中華民族」觀念牢固地確立在最為廣大的中國民眾和海外華僑的腦中與心中的,是這場持久而壯烈的抗日戰爭。

50年代,中國仿照蘇聯的民族政策,斯大林在闡發其民族政策時曾指出,某一群體成為「民族」要具備以下四個標誌:共同的語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經濟生活、從共同的文化特徵中顯示出來的共同的心理構成。於是根據這些標誌,中國的語言學家和社會學家對400個需要識別的群體進行了調查[2]。他們除去了一些大民族共同體的分支,最終確認了50多個少數民族

視頻

中華民族 相關視頻

看了這個更加確信56個民族是一家人 都是中華民族
義勇軍進行曲(風雲兒女原版)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