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是生态环境部的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负责生态环境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和规范津补贴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部参与分配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生态环境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管理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和科普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科技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体制改革。拟订和组织实施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建设规划。推动国家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和重大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绿色采购、清洁生产、循环经济[1]、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生态保护补偿。
领导分工
司领导:邹首民、尤艳馨、王卫、朱广庆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5个机构。
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承担扶贫、对口支援等工作。
2.科技发展处(简称科技处)。承担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体制改革[2] 、科普、重点实验室及科学观测站建设等工作。
3.预算与财务资产处(简称预算处)。承担预算、中央本级能力建设项目、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财务、固定资产、政府采购、银行账户、津补贴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投资与技术指导处(简称投资处)。承担国家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能力建设项目(不含中央本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承担技术工程示范、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绿色采购、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环境标志管理,以及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5.审计与项目监督办公室(简称审计室)。承担内部审计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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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告诉你什么是循环经济! ,搜狐,2017-09-29
- ↑ 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改什么?怎么改?,搜狐,2019-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