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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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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醫療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需專業意見請諮詢專業人士。'''</center>{{medical}}
[[File:DNR 宣告.jpg | thumb | 250px | 有框 | 右 |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DNR [https://read01.com/4De63Ba.html 原圖鍵結] ]]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全名為Do-Not-Resuscitate(英文簡稱:''' DNR '''),是一種法律文書,病患在平時或在醫院時預先簽署,其內涵為:當病人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而且病程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時,病人或家屬同意在臨終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包括[[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 心臟 電擊]]、 [[ 心臟 ]] 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但患者仍可接受[[化療]]、 [[ 抗生素 ]] 治療、血液透析等。
甚至可以說 '''DNR''' 就是病人邁向「善終」的入場券,而[[安寧療護]]則是整個邁向「善終」的過程,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安寧療護是以追求病人「善終」為目標,過程中讓家屬能適度紓發情緒、度過哀傷,以期達到「生死兩相安」的意義。最後在病人即將臨終時,也能順其自然而平靜地死亡,所以在之前預先簽署的DNR就能發揮保護病人的最大效力。
'''Q: 簽署 DNR 意願書要注意什麼 ? <br>
'''A:''' 應由病人簽署意願人的姓名、 [[ 國民身分證 ]] 統一編號及住所或居所、接受安寧緩和醫療之意願、內容、以及立意願書之日期。同時,意願書之簽署,應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二人以上在場見證並簽名才具與法效力。
'''Q: 若病人本身意識不清、年齡過高、不識字、或無法了解本身病情,該如何簽署 DNR ? <br>
[[File:慈悲善終.jpg | thumb | 200px | 有框 | 左 | 社工師的臨床陪伴日誌 [https://www.kingstone.com.tw/basic/2014190070796/ 原圖鍵結] ]]
「先生,即使是昏迷的病人被送到 [[ 醫院 ]] ,我們也會確定他的意識狀態,不是送來的病人家屬說他昏迷,我們就當他昏迷不醒,不急救了!我們會確認病人的昏迷指數、測量病人的呼吸心跳,決定是否進入急救措施,並不是像您說的,病患女兒說她昏迷,我們就放棄急救。」<ref name="b1">{{cite news|url=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45201|date=2016-07-28|title=自己不想經歷的痛苦,怎能讓媽媽承受?|publisher=[[關鍵評論]]|language=zh-tw}}</ref>。
「你們都可以登記成為我的家人嗎?一定要幫我放棄急救。拜託,哈哈哈。真的,我是絕對死不急救那種。誰要給他插管!麻煩死了。」,直到如今,仍有不少人以為自己未來若是病危,就算想放棄急救,唯有家人簽名同意才算數。<ref name="b2">{{cite news|url=https://www.commonhealth.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nid=72749|date=2016-08-04|title=當我需要急救時,誰來幫我決定放棄急救?|publisher=[[康健雜誌]]|language=zh-tw}}</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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