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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中國共產黨誕生地、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直轄市之一,中國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中心。上海位於中國華東地區,界於東經120°52′-122°12′,北緯30°40′-31°53′之間,地處長江入海口,東隔東中國海與日本九州島相望,南瀕杭州灣,北、西與江蘇浙江兩省相接,上海市總面積6340.5平方千米。上海地處太平洋西岸,亞洲大陸東岸,長江三角洲前緣,中國南北弧形海岸線中部,位於長江三角洲沖積平原,平均海拔高度4米。西部有天馬山、薛山、鳳凰山等殘丘,天馬山為陸境海拔最高點。上海地跨長江口、澱山湖、黃浦江、吳淞江四大水系,境內江、河、湖、塘相間。地質勘查發現上海礦產資源有金山張堰銅礦、東海淺層天然氣,以及天然建築材料。上海屬亞熱帶季風性氣候,溫和濕潤,四季分明,日照充分,雨量充沛。

上海被GaWC發布的2018年世界城市體系排名評為「世界一線城市」。上海在科爾尼發布的2019年全球城市綜合排名中排名世界第19位,中國第3位。在2019年全球城市營商環境指數暨百強城市排行榜中,上海排名世界第48位,中國第4位。 截至2018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總數為2423.78萬人。全市共轄16個市轄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32679.87億元,比上年增長6.6%。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2668.69億元,批發業銷售額10.79萬億元,人均可支配收入64183元,住戶存款總額28569.24億元,高新技術企業總數9206家。

目錄

歷史沿革

名稱由來

上海,春秋屬吳國。戰國先後屬越國楚國春秋戰國時期,上海是楚國春申君黃歇的封邑,故別稱為「申」。晉朝時期,因漁民創造捕魚工具「扈」,江流入海處稱「瀆」,因此松江下游一帶被稱為「扈瀆」,以後又改「扈」為「滬」,故上海簡稱「滬」。唐天寶十載(公元751年),上海地區屬華亭縣(今松江區)。北宋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因松江上游不斷淤淺,海岸線東移,大船出入不便,外來船舶只得停泊在松江的一條支流「上海浦」上(其位置在今外灘至十六鋪附近的黃浦江)。南宋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在上海浦西岸設置市鎮,定名為「上海鎮」。元至元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中央政府把上海鎮從華亭縣劃出,批准設立上海縣,標誌着上海建城之始。

建制沿革

秦漢及以後先後屬會稽郡、吳郡,分屬海鹽、由拳、婁縣諸縣。

唐天寶十載(751年),吳郡太守奏准設立華亭縣,上海地區始有相對獨立的行政區劃。華亭縣轄境約今上海地區吳淞江故道以南,川沙—惠南—大團一線以西地區。

北宋時期,上海大陸地區分屬華亭縣和崑山縣,崇明地區屬海門縣。宋熙寧十年(1077年),設上海務。

南宋嘉定十年十二月初九(1218年1月7日)立嘉定縣,上海地區始有兩個獨立行政區劃。

元朝至元十四年(1277年),華亭縣升為府,次年改稱松江府,仍置華亭縣隸之。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上海縣立,轄於松江府。上海縣面積約2000平方公里,縣域約今吳淞江故道以南市區、青浦縣大部、閔行區大部、浦東新區大部和南匯縣。元代後期,上海地區有松江府和嘉定、崇明2州及華亭、上海2縣。

明末,有松江府及所屬華亭、上海、青浦3縣,蘇州府所屬嘉定、崇明2縣,金山衛。

清雍正四年(1726年),有松江府華亭(治所)、婁(與華亭共用府城)、上海、青浦、奉賢、福泉、金山、南匯8縣,太倉州嘉定、寶山2縣。
嘉慶十年(1805年),上海地區基本形成10縣1廳的格局,有松江府華亭、上海、青浦、婁、奉賢、金山、南匯7縣及川沙撫民廳,太倉州嘉定、崇明、寶山3縣。嘉慶十五年(1810年)縮存600平方公里,縣域約今吳淞江故道以南市區、浦東新區大部、閔行區大部。縣城為原南市區人民路、中華路環線內區域。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上海開埠,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上海縣洋涇浜以北一帶劃為洋人居留地,後形成英租界。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以虹口一帶劃為美租界。

民國元年(1912年)1月,裁松江府、太倉州,上海地區屬江蘇省,有上海、華亭(後改名松江)、嘉定、寶山、川沙、南匯、奉賢、金山、青浦、崇明等10縣。民國三年(1914年),江蘇省劃分為滬海等5道,其中滬海道駐上海縣,轄今屬上海市的上海、松江、南匯、青浦、奉賢、金山、川沙、嘉定、寶山、崇明等縣以及今屬江蘇省的海門縣。民國十四年(1925年),北洋政府允准上海改為淞滬市。民國十五年(1926年),孫傳芳督江蘇省,成立淞滬商埠,分全境為上海、閘北、浦東、滬西以及吳淞5區。民國十六年(1927年)7月7日,上海特別市成立,直轄於中央政府,上海始有直轄市一級建置。

國民政府成立後,根據孫中山的大上海計劃,民國十七年(1928年)國民政府設立上海特別市,擴大市區範圍包括上海、寶山縣的一部分,設立17個區,而上海地區各縣則仍屬江蘇省,從此上海市與上海縣分離。城市範圍東達浦東,西至靜安寺、徐家匯,南趨龍華,北達寶山路底。民國十七年(1928年)春,上海特別市宣布租界為特別區。7月,接收上海縣屬上海(滬南)、閘北、蒲淞、洋涇、引翔港、法華、漕河涇、高行、陸行、塘橋、楊思和寶山縣吳淞、殷行、江灣、彭浦、真如、高橋等17市鄉,為上海特別市的實際境域,面積494.69平方公里(不含租界)。並改17市鄉為17區,上海始有區一級建置。上海地區的上海、嘉定、寶山、松江、川沙、青浦、南匯、奉賢、金山、崇明10縣仍隸屬江蘇省。民國十九年(1930年)7月,上海特別市改稱上海市。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1月,上海淪陷。次年12月,江蘇省川沙、南匯、奉賢、崇明、寶山、嘉定等縣和上海縣浦西地區劃歸汪偽上海市政府管轄。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7月30日和8月1日,汪偽國民政府宣布「收回」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11月24日,國民政府外交部宣布接收上海公共租界、上海法租界,歷時百年的上海租界結束。(上海都市圖集的圖冊資料來源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12月上海市劃分為30個區。

解放(1949年5月27日)後,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設黃浦、老閘、邑廟、蓬萊、嵩山、盧灣、常熟、徐匯、長寧、普陀、閘北、靜安、新成、江寧、北站、虹口、北四川路、提籃橋、楊浦、榆林等20個區和新市、江灣、吳淞、大場、新涇、龍華、洋涇、真如、高橋等10個郊區。同時,上海的郊縣劃入蘇南、蘇北行署,後由江蘇省管轄。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上海仍為中央直轄市。上海市劃分為20個市區和10個郊區。
1956年經過行政調整,上海市轄區減為18個,轄15個市區和3個郊區。1958年,為了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將江蘇所屬上海地區的郊縣劃入上海市,至此,上海市轄黃浦、邑廟、蓬萊、盧灣、徐匯、長寧、普陀、閘北、新成、江寧、虹口、提籃橋、楊浦、榆林等14個區,浦東、嘉定、寶山、上海、崇明、松江、奉賢、南匯、青浦、川沙和金山等11個縣,總面積達6340.5平方公里,比建國初大十倍以上。1960年1月,撤消邑廟、蓬萊設立南市區,有12個區和11個縣。1960年3月,浙江省舟山縣嵊泗人民公社劃屬上海市。1961年上海市轄12區、10縣。1962年嵊泗又劃歸浙江省。1964年,撤消閔行區與吳淞區,此後上海保持了10個區和10個縣不變達10餘年之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