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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指挥部)原图链接来自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的图片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的[1],挂上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防、人民防空、地下空间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制定民防建设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市防空袭方案;组织编制民防工程建设规划、民防通信警报与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实施有关民防、人民防空、地下空间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组织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标准、规范、规程。

(三)负责本市民防基本指挥所、预备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承担市应急处置预备指挥所的启动、日常维护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本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的计划、协调、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本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防空袭演习和防空警报试鸣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群众防空组织(民防专业队伍),并落实有关装备和训练工作。

(五)负责本市民防工程的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民防结建项目方案和设计文件的审查;负责民防专项投资工程的建设;负责本市民防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六)负责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重点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参与各类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审查、综合协调和平衡;负责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推进地下空间重点项目建设,参与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审核;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地下工程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负责协调推进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兼顾设防;负责本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综合协调管理。

(七)负责民防特种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防和应急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管理;承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放射性污染事故(核化恐怖袭击事件)以及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承担本市自然灾害防灾抗灾中的有关工作;协助推进、落实全市性的预案管理、演练组织、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突发事件趋势分析等应急管理工作。

(九)牵头负责民众应急疏散防护工作;组织编制应对灾害事故的民众疏散防护预案;组织、协调和指导民众应急避险和疏散安置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负责组织民众的疏散防护行动。

(十)负责全市民众防护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社区民防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社区和基层单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防护预案;组织民众开展防灾抗灾、应急演练等工作;负责本市民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社区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协助开展城市公共安全教育工作。

(十一)协调推进民防、人民防空、地下空间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学术交流、重大技术攻关;组织推进本市防空监视网、民防通信网的建设和管理;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推进本市地下空间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立完善民防信息化平台,推进本市民防信息系统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实施本市民防行政执法工作和民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民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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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招聘宣传片
上海民防视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