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阴比事》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棠阴比事》是古代司法审判故事汇编。“棠阴”,语出《诗经·召南·甘棠》,传说西周时,召公姬奭曾巡行南国,在棠树之下听讼断狱,以后甘棠即成为惠政明断的称誉之词。比事,即按同类事例比照处理,如西汉董仲舒曾著《春秋决事比》(现已佚)。本书刊行于南宋宁宗嘉定四年(1211)。明清时通行的刻本为明吴讷删改本,约初刻于明景泰年间 (1450—1456),清初收入《四库全书》。至清末朱绪曾、桂嵩庆又搜求得宋代刻本,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重新刊印,称《重刊宋本棠阴比事》。同治六年 (1867) 又有《聚珍本棠阴比事》,在近代较为流行。
本书编者桂万荣,《宋史》无传,据现存本书序言,可知其为鄞县人,约活动于宋宁宗、理宗年间(1195—1264),曾任余干县尉,朝散大夫、直宝章阁、知常德府。明代删改者吴讷(1369—1455),字敏德,号思庵,常熟人。明永乐年间(1403—1424)以医道被荐举到北京,任教职。后长期任职于都察院,官至右都御史。史称其为人 “敬慎廉直,不务矫饰”。除删改本书外,还著有 《祥刑要览》2卷、《文章辨体》50卷等。[1]
目录
《棠阴比事》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本书的故事皆选自于 《疑狱集》、《折狱龟鉴》,全1卷,144例,约1万余字。各例统一以4字,句为标题,每两句为一联,合辙押韵,共编为72韵,以便于记诵。如“向相访贼、钱推求奴”,“曹摅明妇、裴均释夫”,“程颢诘翁、丙吉验子”,“李崇还泰、黄霸叱姒”等等。首5例与末2例附有编者按语,前5条辨析律意,末2条推论余事。明吴讷删改本以原书徒拘声韵对偶,删除了原书重复与相类似的事例,仅存80例,另增补遗24例,并按刑狱轻重编排顺序,不再以押韵相从,最后附4条“附录”,共104例,分为2卷。
虽然本书内容全出 《疑狱集》、《折狱龟鉴》,但系着重普及推广司法审判与侦查破案经验,在当时及后代有很大影响。据本书编者在南宋端平甲午(1234)刻本的自序中所说,他曾获理宗 (1224—1264在位)接见,并受到褒奖。宋元时本书多次重刊,并流传至日本。清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 “其书虽略于和嵘诸家(指 《疑狱集》、《折狱龟鉴》),而叙述明白,较嵘等乃为简切,亦折狱者所宜取裁也。”因此本书一直受到中国法制史及历史学研究者的重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