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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拘事件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拘事件
圖片來自bbc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拘事件是指《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爲發表披露中聯重科涉嫌銷售造假,於中聯重科向湖南長沙警方報後,被長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的事件[1]。事件在社會引起強烈反應,《新快報》頭版呼籲長沙警方放人。但此後央視及新快報均指稱陳永洲是“收錢”發“失實報道”。

目录

拘捕

  • 2013年10月17日陳永洲及妻子接到警方通知前往派出所補充一月多前家中失竊的資料,進入詢問室後僅被詢問了幾句關於失竊案的情況,陳永洲即被長沙警方帶上一輛湖南牌照奔馳車帶回長沙。
  • 10月19日晚9時許,陳永洲妻子接到丈夫電話稱自己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事拘留

各方反應

《新快報》社及羊城晚報報業

2013年10月23日,《新快報》在頭版以「請放人」為題刊發聲明呼籲長沙警方放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聲明稱,「我們一直以為,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道,就不會有問題;萬一出現問題,我們登報更正,致歉;實在嚴重,對簿公堂,輸了官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該關門就關門」。

背景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曾於2012年9月起发表多篇关於中聯重科的質疑性報道。2013年5月27日,《新快報》再次刊登陳永洲文章《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

2013年7月10日與11日,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高輝在連續发佈以「輿霸與打手」、「打手!陰谋,黑手,輿霸」等為題的微博,指責陳永洲作虛假報導,并公開陈永洲的記者證及個人信息。

隨後,《新快報》發表聲明,要求高輝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刪除微博中的侵權言論,并在微博及相關媒體中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聲明未獲高輝理會,《新快報》社及陳永洲向中聯重科提出侵權訴訟。2013年8月7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訴訟。中聯重科則向天河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但遭駁回。之後,中聯重科向長沙警方報案。

參考文獻

  1. 新快报记者被拘 曾报导中联重工负面消息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3-10-28.,亚太日报,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