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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 編輯 討論 尼德蘭王國(荷蘭語: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簡稱尼德蘭(荷蘭語:Nederland),因其北荷蘭省(Noord-Holland)和南荷蘭省(Zuid-Holland)最為出名,故又稱荷蘭(Holland),是由尼德蘭、阿魯巴、庫拉索和荷屬聖馬丁4個構成國組成的君主立憲制的複合國,是以尼德蘭本土為核心的主權國家。荷蘭政府的權力僅限於國防、外交、國籍和引渡,除了上述權力以外,各構成國皆有完全的自主權和自治權。 [1] 荷蘭在1648年以前先後受到哈布斯堡王朝、神聖羅馬帝國和西班牙的統治,1581年成立尼德蘭聯省共和國(荷蘭共和國), [2] 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認其獨立,並在17世紀時達到鼎盛時期,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海上霸主,曾被譽為海上馬車夫。1815年成立王國,1848年確立君主立憲政體。 [3] 荷蘭是世界有名的低地國家,本土設12個省,下設443個市鎮。首都設在阿姆斯特丹,但是其中央政府、國王居住辦公地、所有的政府機關與外國使館、最高法院和許多組織都在海牙。 [3] 國土總面積41864平方千米,位於歐洲西偏北部,是著名的亞歐大陸橋的歐洲始發點,與德國比利時接壤。還是歐盟北約創始國之一,也是申根公約、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組織的成員。 [4] 荷蘭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以海堤、車、鬱金香和寬容的社會風氣而聞名,在對待毒品、性交易和墮胎的法律是全世界是最為自由化的。荷蘭是全球第一個同性婚姻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 [3] 中文名稱 尼德蘭王國 英文名稱 The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 [3] 簡 稱 尼德蘭、荷蘭、荷國 所屬洲 歐洲 首 都阿姆斯特丹 [3] 主要城市鹿特丹,海牙,烏得勒支,埃因霍溫,蒂爾堡等 [3] 國慶日 4月27日 [3] 國 歌 《威廉頌》 國家代碼 NLD 官方語言荷蘭語 [3] 貨 幣歐元 時 區 UTC+1(夏時制:UTC+2) 政治體制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國家領袖 國王:威廉·亞歷山大,首相:馬克·呂特 人口數量 1702萬(2016年) [5] 人口密度 515.1人/平方公里(2016年) [5] 主要民族荷蘭人、弗里斯人 [3] 主要宗教天主教、基督新教 [3] 國土面積 41528平方公里 [3] 水域率 18.41% GDP總計 7772.28億美元(2016年,國際匯率) [5] 人均GDP 45295美元(2016年,國際匯率) 國際電話區號 +31 國際域名縮寫 .nl 道路通行 靠右駕駛 政府所在地海牙 [3] 國 花鬱金香 國 鳥琵鷺 國 石鑽石 最大城市阿姆斯特丹 著名汽車品牌世爵 譽 稱 風車之國 主要學府 格羅寧根大學、海牙大學等 地理最高點 瓦爾斯堡山(海拔321米) 目錄 1 歷史沿革 ▪ 建國 ▪ 稱霸 ▪ 衰落 ▪ 二戰後 2 自然環境 ▪ 區域位置 ▪ 地形地貌 ▪ 氣候特徵 ▪ 水系分布 ▪ 時區 3 自然資源 4 行政區劃 ▪ 首都 ▪ 政區 5 國家象徵 ▪ 國名 ▪ 國旗 ▪ 國徽 ▪ 國歌 ▪ 國花 ▪ 國鳥 6 人口民族 7 政治 ▪ 政體 ▪ 憲法 ▪ 議會 ▪ 司法 ▪ 政黨 ▪ 政要 8 經濟 ▪ 概況 ▪ 第一產業 ▪ 第二產業 ▪ 第三產業 9 文化 ▪ 語言 ▪ 習俗 ▪ 文學 ▪ 音樂 ▪ 節日 ▪ 宗教 10 軍事 ▪ 國防 ▪ 國策 ▪ 軍力 11 交通 12 社會 ▪ 教育 ▪ 媒體 ▪ 體育 ▪ 醫療 ▪ 科技 13 外交 ▪ 外交政策 ▪ 對外關係 14 旅遊 ▪ 四寶 ▪ 美食 ▪ 景觀 ▪ 簽證 歷史沿革編輯 建國 古羅馬時代,萊茵河南岸的地區先是屬於「比利時高盧」省,後歸於「日耳曼行省」。這裡的北部地區居住着許多日耳曼部落,南部則是高盧人,而這些高盧人在移民時期也融合了許多日耳曼部落,其中撒利恩法蘭克人從這裡遷移到高盧,並在公元五世紀建立起了強大的墨洛溫王朝,後來發展為查理曼帝國。 中世紀時期,是神聖羅馬帝國的領土。到了十六世紀初,因為複雜的王室聯姻,他們在神聖羅馬帝國哈布斯堡王朝之下統一起來。 1463年正式成為國家,16世紀前長期處於封建割據狀態。 16世紀初受西班牙統治。 1556年帝國皇帝卡爾五世(1519年—1556年在位)退位,將西班牙和低地(被稱為北方省)分給他的兒子腓力二世,將奧地利等其他地區以及哈布斯堡王朝正統分給他的弟弟斐迪南一世。就這樣,北方省屬於西班牙王國。 1568年,因反抗西班牙國王的中央集權和對新教加爾文派的迫害,爆發持續80年北方省反抗西班牙的八十年戰爭。 1579年北方省中的七省(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的區域)成立了烏得勒支聯盟,共同反對西班牙統治。這被 荷蘭 荷蘭(8張)

认为现代荷兰的开始。

1581年7月26日,來自荷蘭各起義城市的代表在海牙鄭重宣布:廢除西班牙國王對荷蘭各省的統治權,聯盟正式宣布獨立,成立荷蘭共和國(正式名稱為尼德蘭聯合共和國)。戰爭在繼續,直到1648年西班牙國王菲利普四世才簽訂《明斯特條約》,承認七低地尼德蘭七省聯合共和國。 1588年,七個省份聯合起來,宣布成立荷蘭聯省共和國。這是一個在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國家。很多歷史學家說,它是世界上第一個「賦予商人階層充分的政治權利的國家」。 稱霸 從西班牙獲得獨立之後,荷蘭發展成為17世紀航海和貿易強國。荷蘭的商船數目超過歐洲所有國家商船數目總和,被譽為「海上馬車夫」。荷蘭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貿易據點。這段時期在荷蘭被稱為「黃金年代」。 1602年,在共和國大議長奧登巴恩維爾特的主導下,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成立。 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認荷蘭獨立,荷蘭已達到了商業繁榮的頂點,成為17世紀海上殖民強國,繼西班牙之後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國家。 1656年,荷蘭使團到達北京。 到17世紀中葉,荷蘭聯省共和國的全球商業霸權已經牢固地建立起來。此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已經擁有15000個分支機構,貿易額占到全世界總貿易額的一半。懸掛着荷蘭三色旗的10000多艘商船游弋在世界的五大洋之上:當時,全世界共有2萬艘船,荷蘭有1.5萬艘。比英,法,德諸國船隻的總數還多。 1688年9月,一支龐大的艦隊從阿姆斯特丹港拔錨起航,這些船上載着荷蘭的最高執政官威廉三世和兩萬名荷蘭士兵。威廉三世此行是受英國議會的邀請,前去保護英國國民的「宗教自由和財產」。 衰落 17世紀後期,荷蘭先後與英國、法國交戰,在海上荷蘭敗於英國(英荷戰爭),在陸地荷蘭敗於法國(法荷戰爭),從而衰落下來。 1795年荷蘭被法國占領,荷蘭共和國滅亡,建立了法蘭西第一共和國的傀儡政府巴達維亞共和國。 18世紀後,荷蘭殖民體系逐漸瓦解。 1806年,拿破崙之弟路易·波拿巴任國王,荷蘭被封為王國。 1810年併入法國。 1814年脫離法國,翌年,荷蘭和比利時、盧森堡成立荷蘭王國(1830年比利時脫離荷蘭獨立)。 1848年成為君主立憲國。一戰期間保持中立。二戰初期宣布中立。 1940年5月被德國軍隊侵占,王室和政府遷至英國,成立流亡政府。 二戰後 1945年恢復獨立,戰後放棄中立政策,加入北約和歐共體及後來的歐盟。 1954年12月15日,荷蘭通過《荷蘭王國章程》(HetStatuut),使荷蘭的原殖民地和屬地在王國內與荷蘭本土享有同等地位。自此荷蘭王國專指由荷蘭本土及其前殖民地組成部分的王國,而「荷蘭」則專指歐洲大陸荷蘭。現時荷蘭王國包括三個部分,分別是歐洲大陸荷蘭、荷屬安的列斯和阿魯巴。 2006年11月22日,荷蘭舉行議會第二院選舉。在150個議席中,荷蘭基督教民主聯盟贏得41席,荷蘭工黨獲32席,社會黨26席,自由民主人民黨獲得22席。2007年2月22日,新一屆大臣會議宣誓就職,由基督教民主聯盟、工黨和基督教聯盟3黨組成,揚·彼得·巴爾克嫩德擔任首相。 2015年3月28日,荷蘭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 2016年11月28日,荷蘭與比利時簽署兩國邊界更改、領土互換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