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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劃

(重新導向自 高雄铁路地下化)

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劃(簡稱高雄鐵路地下化)為台灣鐵路管理局台鐵捷運化暨台鐵立體化改建計劃,也是中華民國政府繼台北鐵路地下化之後所興建的第二座地下鐵路,實際上共分為「高雄計劃」、「左營計劃」、「鳳山計劃」三階段。本工程範圍北起自高雄市左營區新左營車站南方、南達高雄市鳳山區大智陸橋前方、未包含大智橋,施工路段總長度約15.37公里,總經費新台幣998.69億元,2009年6月26日動工興建;原定2018年8月通車,但因鳳山車站徵收爭議及安全檢查未完成而延宕,第一階段已於2018年10月14日切換通車[1],第二階段工程則預計2023年完工。

目錄

計劃緣起

有鑑於台北鐵路地下化專案工程完工全面通車後,對於促進都市整體發展、改善市區交通延滯等均有顯著效益,普獲各界肯定及支持。因此高雄都會區民眾、民意代表及各層級單位對於高雄地區鐵路地下化之推動期望甚高,行政院於民國85年1月19日核定本計劃。

左營地區鐵路地下化工程源自於民國85年6月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高雄都會鐵路地下化可行性研究暨先期規劃報告》,並奉行政院核定。鐵工局依指示自87年起進行高雄計劃規劃作業,並於88年11月完成,整體計劃規模經費1,159.34億元。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89年3月及9月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審議,主要審議結論:鑑於中央政府財政困難,為利高雄計劃執行,請在經費節省原則下,就綜合規劃工程內容、施作範圍、期程等重新檢討報核。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依指示重新檢討計劃,將全案區分為「執行計劃」及「後續計劃」辦理。左營地區鐵路地下化則列入後續計劃另案報核。因立法委員黃昭順及地方民意強烈要求左營地區鐵路地下化,依據95年10月29日「台鐵捷運化-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劃[2]」(以下簡稱「高雄計劃」)開工典禮,時任行政院院長蘇貞昌裁示及中華民國交通部於96年3月23日再次指示鐵工局辦理左營地區鐵路地下化綜合規劃。98年1月12日經建會第1349次委員會議通過「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延伸左營計劃」案,獲行政院於98年2月16日正式核定。

因應鳳山地區鐵路除外於高雄市鐵路地下化計劃,為期快速有效解決鳳山車站區域交通困境及都市發展,鐵工局奉示辦理「鳳山地區鐵路立體化方案研究」。可行性研究結果後,經行政院同意鳳山地區鐵路立體化採用地下化方式辦理後續綜合規劃,且本計劃可視為高雄計劃之延伸計劃,並奉行政院核定。由於前揭三計劃存有路線規劃、預算經費及進度控管之資源整合執行需求,為利整體管考、工程執行及經費有效運用,經報請行政院建議將左營及鳳山計劃整並納入高雄計劃,並將名稱修正為「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劃(含左營及鳳山)」,經陳報行政院,奉行政院106年12月14日同意辦理。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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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第二大城市-高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