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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乡镇

阿尔乡镇

图片来自网络

中文名 :阿尔乡镇

所属地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

阿尔乡镇,隶属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 地处彰武县北部,科尔沁沙地南缘, 全镇行政区域面积147平方千米。 原为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前旗地。1949年,该旗撤销后,划归彰武县第十区。1956年,划乡时为县直属阿尔乡乡。1961年,建立阿尔乡公社。1966年,阿尔乡公社改阿尔乡畜牧场。1979年,划归阜新市直辖。1990年,改阿尔乡镇。 截至2018年末,阿尔乡镇户籍人口5879人。 截至2020年6月,阿尔乡镇辖3个行政村:阿尔乡村、北甸子村、泡子沿村。 2011年,阿尔乡镇一般预算收入2350万元,比上年增长57.4%。 截至2018年末,阿尔乡镇有12个工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超市或综合商店10个。 [1]

目录

位置境域

阿尔乡镇地处彰武县北部,科尔沁沙地南缘, 全镇行政区域面积147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阿尔乡镇境内海拔高度为240米~270米。属沙丘覆盖的冲积平原,为风成堆积和风蚀地形,表现为新月形沙丘、沙垄及各种形状的风蚀洼地,地表风积沙丘起伏,沙坨甸地交错相嵌。

气候

阿尔乡镇的气候主要特征是干燥,风沙大。年平均气温6.1℃,湿度为58%~59%,无霜期年平均152天;多年平均降水量412毫米,多年蒸发量1777.6~1783.4毫米。降水量年内分布不均,夏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66%以上;年平均风速3.9米/秒。

自然资源

阿尔乡镇境内矿产资源有硅砂,共有8家从事硅砂生产的企业。境内地势相对较周边地区高,仅与内蒙古边界就有12个风口,风力资源丰富,具备发展风力发电的条件,可开发40万千瓦风能发电资源。

人口

2011年末,阿尔乡镇辖区总人口5743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320人,城镇化率92.6%。总人口中,男性2919人,占50.8%;女性2824人,占49.2%。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4594人,占80%;有蒙古、满、朝鲜3个民族,共1149人,占20%。2011年,人口出生率5.07‰,人口死亡率6.99‰,人口自然增长率-1.92‰,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9.1人。 截至2017年末,阿尔乡镇常住人口5885人。 截至2018年末,阿尔乡镇户籍人口5879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阿尔乡镇一般预算收入2350万元,比上年增长57.4%。 截至2018年末,阿尔乡镇有12个工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超市或综合商店10个。

农业

截至2011年末,阿尔乡镇有耕地面积3.7万亩;林地面积8.7万亩。 2011年,阿尔乡镇农业总产值0.58亿元。 阿尔乡镇的粮食作物以玉米、花生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5600吨。 阿尔乡镇的畜牧业以饲养黄牛、羊、生猪为主。2011年,黄牛年末存栏9500头,羊饲养量6000只,生猪出栏量7000头。 截至2011年末,阿尔乡镇累计造林87000亩,人工促进成林面积6000亩,退耕还林面积4500亩,工程围栏封育13000亩。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