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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

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

图片来自economic

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简称台中市经济发展局台中市经发局),为台中市政府一级机关,掌管台中市公用事业制造业、商业服务业(含公民营传统市场与摊贩)、专业、科学及技术服务业、支援服务业等各项产业之发展与管理。[1]

目录

历史

  • 1999年,台中市政府成立“台中市政府建设局”,台中县政府同时有“台中县政府建设局”,各分管部分目前的法定业务。
  • 2007年,台中市政府再设立“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处”,掌管农、林、渔、牧业、工业、商业、矿业、公平交易、市场管理、农药管理、水土保持、公用事业、动植物防疫及特定疫病虫害等事项,为全国地方政府组织中特有之局室名称。台中市政府建设局更名为“台中市政府建设处”。
  • 2010年12月25日台中县合并升格为直辖市,原台中县政府建设局下的公用科、工业科、商业科与各乡镇市区公所业管之公有市场业务,与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处产业发展科、工业科、商业科、市场管理科等业务单位,合并改制为“台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原台中市经发处动物保护业务,则移转至台中市政府农业局成立台中市动物保护防疫处

组织

设置简任十三职等局长一位、十一职等副局长一位、十职等主任秘书一名;十职等专门委员两名;下设六业务科室,四幕僚科室。

  • 产业发展科
  • 工业科
  • 商业科
  • 公用事业科
  • 市场管理科
  • 工商登记科
  • 秘书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政风室

相关产业园区业务

已完成公告设置与开发之园区
依《产业创新条例》申请设置开发之园区
依《区段征收条例》开发与规划招商之园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