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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齐尔(波斯文 :وزير;阿拉伯文:وزير;英文:Vizire,也写作"vazir"、"vizir"、"vasir"、"wazir"、"vesir"或"vezir",英语中通常读作 /vɪˈzɪər/ ,但有时也读成 /ˈvɪzjər/;汉语也称"维西尔") 伊斯兰国家历史上对宫廷大臣或宰相的称谓。一译"卧齐尔"。阿拉伯语音译,意为"帮助者"、"支持者"、"辅佐者"。
语源
巴列维语(Pahlavi)的维齐尔一词在中古波斯语里是"域切尔"(Vichir),源自阿维斯陀语的"域切拉"(Vichira),解作判决者或仲裁者。在语言学上,这与拉丁语的维卡里乌斯(Vicarius)有关。维齐尔在1562年成为英语,译自土耳其语的维西尔(Vezir,"顾问")及阿拉伯语的华西尔(Wazir,"负责者"),其词根华察拉(Wazara,"承受")衍生自波斯语维齐尔(Vazier)。
沿革
据考证,此称源自波斯萨珊王朝的官制。8世纪中期,阿拔斯王朝第二任哈里发曼苏尔(754~775在位)效法波斯帝国的行政管理制度,始设"维齐尔"官职,作为哈里发的首席大臣,秉承哈里发的意志,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处理国务和宗教事务。维齐尔有权代表哈里发主持国务会议,领导和管理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各部大臣,对各行省总督及法官的任免提出意见,报哈里发批准。波斯的巴尔马克家族成员曾担任阿拔斯王朝三代哈里发的首席大臣,控制着哈里发国家的实权。伊斯兰教法学家马沃尔迪(al-Mawardi,974~1058)把阿拔斯王朝"维齐尔"的职权分为两类:一类是无限权力,称"塔夫威德"(Tafwid),除王储的任命外,掌管哈里发授予的一切权力,一类是有限权力,称"坦菲兹"(Tanfidh),没有创制权,只执行哈里发的一切命令,遵循他的各种指示。在第十八任哈里发穆格泰迪尔(908~932在位)时,维齐尔的职位为总司令(Amir al-Umari')所取代,并由布韦希人首领所担任,掌管了哈里发的一切权力。1258年阿拔斯王朝灭亡后,在各地一些独立的穆斯林王朝设有此职,指宫廷大臣或泛指国家的高级行政官员。约1380年,奥斯曼帝国苏丹把"维齐尔"称号授予一名军队最高司令官。此后,"维齐尔"表示国家行政机构的最高职位,有些宫廷大臣也有此称号。在苏丹穆罕默德一世(1401~1421在位)时,称首席大臣为"大维齐尔",全权代表苏丹行使一切权力。1922年土耳其资产阶级革命后,宣布废除苏丹制,"维齐尔"称号也随之消失。该词今指"部长"或王国"大臣"。
伊斯兰国家
在奥斯曼帝国时期,大维奇尔实际上行使总理的权力,其权力仅次于苏丹(许多苏丹都将政务交给大维奇尔处理)。大维奇尔亦是帝国议会底万的首领。
旧时信奉伊斯兰教的伊朗,沙阿政权的总理一般称为"维齐尔-伊·阿赞"(大维奇尔),亦有阿德贝格(Atabeg)及沙达·阿赞的称号。另外,多位内阁部长级大臣有"维齐尔"的衔头,如"维齐尔·达夫泰尔"(财政大臣)。
摩洛哥曾行苏丹制,故有"萨德尔·阿赞"(Sadr al-A'zam,大维奇尔)一职直至1955年11月22日,在1955年12月7日被总理取缔其职能。维齐尔成为国家部长的称号。
汉志王国(并入现今的沙特阿拉伯)在采用哈里发制时设维齐尔一职。
处于摄政统治的突尼斯在胡珊尼德王朝(Husainid Dynasty)下的大臣有以下的名号:
华西尔·阿科巴(Wazir al-Akbar):大臣(相当于大维奇尔、总理)
华西尔·阿马拉(Wazir al-'Amala):内政大臣
华西尔·巴赫尔(Wazir al-Bahr):海军大臣
华西尔·哈比(Wazir al-Harb):军事大臣
华西尔·伊斯提斯哈拉(Wazir al-Istishara):议会长
华西尔·瓦德拉(Wazir ud-Daula):国家大臣
华西尔·乌修罗(Wazir us-Shura):私人顾问
阿曼苏丹的首席大臣有"华西尔"的称号,1970年改为总理。
桑给巴尔苏丹的维齐尔多由英国人担任。
索科托苏丹之下设有大维奇尔一职,但现今对此仍有争议。
在前殖民及殖民时期的印度,许多统治者都以维齐尔为首席大臣。
处于苏丹制时的马尔代夫,总理有"波杜·维奇尔"(Bodu Vizier)的称号,多位内阁部长级大臣有"维齐尔连"(vazierin)的称号。
阿卜达里王朝时的阿富汗,总理有"维齐尔·阿赞"(Vazīr-e Azam)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