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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隶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县境东与固原市原州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靖远县、会宁县,北濒中卫市沙坡头区、同心县。南北长95公里,东西宽80公里,总面积6899平方公里。总人口47.03万人(2011年)。政府驻地海城镇。

海原县是集干旱山区、革命老区、回族聚居区为一体的农业人口大县,还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2011年,海原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16亿元。

2008年,海原县因"花儿剪纸"民间艺术获得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境内有南华山、灵光寺等旅游景点。[1]

建制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海原县为戎人游牧区,秦属北地郡。

汉属安定郡。

魏属原州,魏晋时期亦为少数民族居住。

隋属平凉郡。

唐复属原州,神龙三年(705年),置萧关县后,分属原州萧关县和会州会宁县。

五代时受吐蕃、党项部族控制。

宋咸平五年(1002年),党项族夺得以天都山为主的今海原县境。1038年,西夏建国,属西夏,元昊在今县境西置南牟会城。宋元丰四年(1081年),南牟会城被宋军焚毁。此年西夏收复南牟会城,复筑,故称南牟会新城。宋元符二年(1099年),南牟会新城复为宋地,置西安州,属秦凤路。靖康元年(1126年)西夏又攻取西安州,更名为南威州,又名安州。

元初,大批回回人来此定居,称为海喇都原,置海喇都堡,属开城路。元豫王建国于海原西安州。

明为楚王(朱桢)、黔宁王(沐英)牧地,海喇都堡又称海城,属固原州。成化年间设西安、镇戎、平虏守御千户所。

清初属平凉府,顺治三年(1646年)隶平凉府盐茶同知;乾隆十二年(1747年),原驻固原城的盐茶同知移驻海喇都堡,起建厅署,遂为盐茶厅城。同治十三年(1874)裁厅设海城县。

民国三年(1914)改称海原县,属甘肃省平凉专区。十七年(1928年)将海原县划为5个自治区实行自治。二十二年(1933年)改为区,次年撤销区,实行乡镇、联保、保、甲制,组建了海都镇1镇和5乡,镇乡共辖22联保、91保、923甲。二十四年初,将海都镇撤销,改置为万梅乡;同年,撤乡设区,以原乡改置为区,以数字序号为名。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西征部队解放了海原县东北部(高崖、李旺、关桥一带),将此处与同心县的一部分组建为中国第一个县级民族自治政府--豫海回族自治县(后红军转移,豫海县消亡)。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将6个区调整为4个区。二十九年(1940年),实行新县制,撤销区和联保,改为乡镇辖保甲制,分为7镇和6乡。三十一年(1942年),甘肃省新建西吉县,将海原县所辖3个乡及部分保甲划归西吉县。三十三年(1944年),杨郎镇划归固原县;固原县李俊乡划归海原县管辖。三十五年(1946年),大营地地区划归通渭县管辖。

1949年8月,海原解放,属甘肃省定西专区。海原县组建为6个区,下辖46个乡,202村。

1950年3月,李俊区增置杨堡、红圈、罗川、上川4乡。6月,海原县划归平凉专区。

1951年5月,兴仁区增置浪水乡。

1952年8月,增置郑旗、红羊2个区;原6个区的辖地有所调整,并增置了23个乡。

1953年4月,增置关桥、曹洼2个区;撤销八斗、马湾2个乡,新置武塬、后堡2乡;再次调整各区辖乡。9月,靖远县盐池乡划归海原县西安区。

1954年4月,李俊区增置新庄乡。

1953年12月,改属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辖。

1958年10月,划归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

1970年,固原专区改为固原地区,海原仍属其管辖。

1981年5月,增置九彩公社。

1984年1月,公社体制改革,所有公社改为乡;6月,撤销杨坊乡,增置了史店、双河、罗山3个乡。

1985年12月,设立高台、曹洼2乡;城关乡改置为海城镇。

2000年,海原县辖3个镇、21个乡。海原县属固原市管辖。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将固原市的海原县划归中卫市管辖。

2004年2月10日,海原县整建制划入新成立的中卫市管辖。

2008年,将海原县兴仁镇、蒿川乡划归中卫市沙坡头区管辖;将固原市原州区黑城镇划归海原县管辖(2008年2月18日正式移交)。黑城镇正式更名为三河镇。

2009年06月海原县实行一县两城,县政府仍驻地海城镇。

行政区划

截止2011年,海原县辖5个镇、12个乡,165个行政村。县人民政府驻海城镇。

辖区包括:海城镇李旺镇西安镇三河镇七营镇、史店乡、树台乡、关桥乡、高崖乡、郑旗乡、贾塘乡、曹洼乡、九彩乡、李俊乡、红羊乡、关庄乡、甘城乡。[2]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海原县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属新设立的中卫市管辖,位于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之间,南北长95公里,东西宽80公里。东与原洲区相连,南与西吉县接壤,西临甘肃靖远、会宁县,北濒中卫、同心县。全县国土面积6899平方公里。

地形

海原县地处黄土高原西北部,属黄河中游黄土丘陵沟壑区。境内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六盘山余脉(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等)由南向北深入境内,形成西南高、东北低的特殊地形,南部以南华山主峰马万山为最高,海拔2955米,是宁夏南部最高峰。这一地区地势高寒,雨量较多,有少量天然次生林零星分布。东部以清水河防地兴隆乡李家湾最低,海拔1366米,地形平坦、土层深厚、土质较好。中部为梁峁残塬地带,其间丘陵起伏,沟壑纵横交错,植被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总土地面积中,黄土丘陵占66%,土石山区占1.6%,塬地占4.4%,河谷川地占20.9%,山地占7.1%;天然林地4 .36万亩,天然草地260万亩。

气候

海原县深居内陆,大陆性季风气候明显,特点是春暖迟、夏热短、秋凉早、冬寒长。年均气温7℃,一月均温-6.7℃,七月均温19.7℃,≥10℃积温2398℃,无霜期149~171天。年降水量,多年平均286毫米,最多706毫米,最少325毫米。年草面蒸发量878毫米。年干燥度2.17。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5642兆焦耳/平方米,年日照时数2710小时。年平均降水量360毫米,大多集中在秋季,年均蒸发量2200毫米,素有"十年九旱"之称,宁夏最干旱的县之一。

土壤

海原县土壤主要有黑垆土、灰钙土及黄绵土、灰褐土(山地)等。

人口民族

人口

2011年,海原县户籍总人口47.0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09万人。总人口中,男性人口24.16万人,女性人口22.86万人;海原县少数民族人口为32.88万人,其中回族32.77万人,占海原县总人口的69.7%。

民族

海原县为回族主要聚居区,此外还有东乡族、蒙古族、苗族、藏族、锡伯族、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

自然资源

林业资源

海原县天然草场388万亩,主要为干草原(分布在县境南部)和荒漠草原(分布在县境北部),南华山、西华山、月亮山分布草甸草原和山地草原。林地面积20.3万亩。森林覆盖率3.5%。

矿产资源

海原县境内探明矿产资源石膏、白去岩、陶土、金、铜、硫铁、砖瓦粘土、砂砾石、池盐等18个矿种,矿点六十几处。其中石膏占绝对优势,地质储量达二十四亿吨,主要分布于县境内兴隆、兴仁、西安、李俊、李旺等乡镇。品种齐全,有纤维石、雪花石、青石膏等,硫酸钙含量均在80%以上,石膏矿大都是露天矿,矿带规模大。冶镁白云岩地质储量达5900万吨,氧化镁品位21%以上。主要分布在兴仁油井山、曹洼乱堆子、史店油坊院、海城镇野狐坡。

水资源

海原县除兴仁平原属黄河右岸诸沟外,其余地区皆属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水系。清水河沿东北部县界过境。麻春河、苋麻河、中河自西而东注入清水河。麻春河上的石峡口水库是宁夏南部最大中型水库。西华山北麓有盐池。李俊南分布地震滑坡堰塞湖。[3]

经济概况

综合

2011年,海原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16亿元,与2010年相比,可比价同比增长10.2%(以下均为可比价增长速度)。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8.05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8亿元,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为1.5亿元,建筑业达到3.29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2.31亿元。

从产业结构看,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33.5:15.3:51.1调整为32.0:19.1:48.9,第一产业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增加3.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下降2.2个百分点。

第一产业

2011年,海原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5.57亿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4.8%。2011年,海原县农作物播种面积218.6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19.3万吨,其中马铃薯播种99.7万亩,总产量8.64万吨。经济作物中,油料播种20.4万亩,产量2.62万吨;小茴香播种8.46万亩,总产量1.032万吨;瓜类播种8.9万亩;蔬菜播种6.9万亩;海原县农业总产值为10.83亿元。

2011年,海原县年末大牲畜存栏5.38万头,与2010年相比,其中牛存栏3.52万头;生猪存栏1.99万头;羊只存栏40.44万只;鸡存栏17.66万只。

2011年,海原县完成造林8万亩;幼林抚育面积39.0万亩;成林抚育面积15.0万亩;零星(四旁)植树72万株,同上年持平;新育苗木0.2万亩,苗木产量640万株。

第二产业

2011年,海原县实现工业总产值81448万元,与2010年相比,同比增长52.7%;实现工业增加值15098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实现工业总产值24675万元,实现工业增加值4563万元,占海原县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2010年的34.5%降为30.3%。海原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294万元;实现利税总额1817万元;利润总额1382万元;总资产贡献率17.4%。海原县规模以下工业实现产值56773万元。

第三产业

2011年,海原县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9367万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12.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504万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9.3%。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5980万元。同2010年相比增长5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6500.7万元,同2010年相比增长19.9%,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0618万元,比2010年增长20.2%,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9.6%,

2011年,海原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99481万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42.27%。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128297 万元。12月末,海原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6128万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46546万元,同比多减1341万元;中长期贷款余额19301万元,同比多增6038万元。[4]

交通

海原县内有中宝铁路、中郝高速公路、银武高速公路、109国道及银平公路、中静公路等过境。

截至2011年,海原县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841.635公里,其中国道73.8公里,省道329.176公里,县道160.111公里,乡道659.044公里,村道619.504公里,公路密度达28.65公里/百平方公里。海原县17个乡镇全部通了油路,166个行政村中通沥青水泥路144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6%。海原县17个乡镇和166 个行政村全部通了客车,共有营运客513辆8522座位。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0-2011年,海原县有各级各类学校363所。海原县普通中学26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279所。教学班级2396个,在校学生97386人,其中女生46780人,回族学生71295人。其中,小学在校学生58845人,回族适龄儿童43415人。小学适龄儿童、女适龄儿童、回族适龄儿童、回族女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为99.34%、99.22%、99.27%、99.12%。

主要中小学:海原县第一中学、海原县西安中学、海原县三河中学、海原县李俊中学、海原关桥中学、海原县曹洼中学、海原县甘城中学、海原县九彩中学、海原县郑旗中学、海原县第三中学、海原县三河镇黑城中学、宁夏海原县闵唐小学、海原县大岘民族小学、海原县第一小学、海原县段塬小学、海原县七营中学、海原县李旺镇团庄小学、海原县李旺中心小学、海原县盛世开元希望小学、海原县三河镇六窑小学。

文化

2011年,海原县建成县级文化共享中心1个、乡村文化共享服务点2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2个、农家书屋175个。花儿艺术得到传承和发扬,《回乡婚礼》先后两次赴京演出并走出国门。

医疗卫生

截止2011年底,海原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8家,卫生技术人员99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25人,卫生机构床位数950张,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1.76‰,婴儿死亡率16.98‰,产妇住院分娩比例为98.54%。

社会保障

截止2011年底,海原县共输出劳务人员10.01万人,创劳务总收入7.12亿元。其中有组织输出6.3万人。职业技能培训3500人,创业能力培训270人,海原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199人,城镇登记就业人员1184人,城镇失业率为4.1%。

截止2011年12月底,海原县单位从业人员的年末人数10753人,从业人员与2010年相比减少7人,其中:在岗职工为8384人,减少409人,其他从业人员2369,增加402人。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35432.9万元,增长17.49%,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31101元,增长12.16%。其中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6227元,增长15.63%。

邮电

2011年,海原县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513.70万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2.4%;全年电信业务收入1577万元,同比增长9.5%,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5802户,其中住宅电话年末用户24014户;年末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9.89万户;互联网宽带业务用户达到5770户。

宗教

2011年,海原县有宗教活动场所848个,其中伊斯兰教的清真寺798座,拱北43座;佛、道教活动场所7座。另外,汉族地区有民间方神庙189所。在伊斯兰教中,虎夫耶人口17.16万人,占63.4%,有场所436座;伊赫瓦尼人口6.27万人,占23.1%,有宗教场所178座;尕德忍耶人口1.78万人,占6.6%,有宗教场所56座;哲赫忍耶人口1.3万人,占4.9%,有宗教场所24座;塞莱非耶人口0.55万人,占2%,有宗教场所26座。[5]

地方文化

综述

2008年,海原县"花儿剪纸"民间艺术获得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花儿

海原花儿俗称"干花儿"、"山花儿"和"土花儿"。从区域分布上看,海原作为宁夏花儿的主要流传区和发源地,其厚重的历史文化和别具一格的地域风光为花儿注入了独特的人文内涵和鲜明的艺术特色,使海原干花儿成为花儿元素中一束瑰丽的"艺术奇葩"。

刺绣剪纸

海原县回族刺绣剪纸,千百年来,作为古老的民族艺术,在回族日常生活中得到了保护和传承。至今还有女儿出嫁时要做刺绣嫁妆的风俗。

地震习俗

十一月初七的祭奠

每年十一月初七时,是海原地震纪念日。每年这一天,村民们都要上坟祭奠。在海原县县城西南角,有一个占地近200亩的"万人坟",安葬的就是地震遇难者。每年的十一月初七前后,陕西、甘肃、青海以及宁夏其他地方的人都到海原县县城外的"万人坟"和其他地方祭奠。回族人称之为"纪难日",汉族人则叫"劫难日"。

炒豆子

每年的十一月初七前后,海原当地民众还有一项风俗习惯是炒豆子,将扁豆、黄豆等原粮炒熟吃。这一风俗习惯是为了纪念地震时期人们经受的苦难。地震时,很多人被压在房子下面,就是靠着吃原粮活下来的。

房门后的铁锹

地震过后,很多人家认识到了窑洞的危险,盖了新房子,但也有一部分群众盖不起房子,仍然住在土窑里。无论是住土窑还是住房子的人,他们都习惯性地在门背后放一把铁锹。据说,这是为了防止灾难来临时,有自救的工具。经历过大灾的人们开始有了强烈的防灾意识。

名优特产

压砂瓜

压砂地种植硒砂瓜在海原县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悠久的种植历史和栽培经验,加之当地优越的地理位置及气候条件,生产的硒砂瓜果大、甘甜、味纯、质优。

压砂地硒砂瓜种植区主要涉及兴仁、高崖、关桥、徐套、蒿川等乡镇,2006年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预计总产量达1.6亿公斤。特别是硒砂瓜主产区兴仁、高崖、关桥三个乡镇,年种植面积占海原县的85%以上。

葱韭蒜

2006年海原县葱韭蒜种植面积3.5万亩,其中红葱3万亩,大蒜0.1万亩,韭菜0.4万亩。总产量预计达4926万公斤。葱蒜种植已由以户为单位的零星种植发展到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村种植,如:史店乡苍湾行政村,海城镇山门村。葱蒜种植面积由90年的0.5万亩发展到2006年的2万亩,总产量预计达2.6万吨。

旅游

凤凰城址

修筑于宋,原有内、外城之分,现仅存外城西、北部分城墙。史志载:"西夏境域,东距黄河,西至玉门,南临萧关,北控大漠"。即指今萧关城址。

灵光寺

灵光寺位于海原南华山西麓,距县城二十公里,公元1042年,西夏王李元昊携爱妃没移氏栖居之地,行宫依山而建,亭水相映,飞檐斗拱,绵延数里。境内五泉竟洌,华山叠翠,自然景观奇丽壮观。公元1081年被宋将李宪烧毁,遗址尚存。

石窟

天都山始名于夏,宋咸平五年(1002)的当年或次年,海原被西夏夺取后泛称"天都",称西华山为"天都山"。

石窟位于天都山东麓腰部,共6窟。宋庆历二年,夏天授礼法延扎五年(1042)前后,夏主李元昊在天都山削壁筑台凿窑(今祖师洞)为游猎避暑宫,即石窟之始。宋夏后期,石窟逐渐演变为佛、道信徒朝拜、上香寺庙。石窟在明万历年间、清和民国年间曾重修。因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窟内原塑及窟外建筑均毁,尚存清至民国修缮洞窟碑记六通。

山上建有很多庙祠佛像,有祖师洞、玉皇洞、三宫殿、土地洞、法王阁、观音洞等6窟,西夏时期李元昊曾与妃没移氏相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