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全省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海事、民航、铁路等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工作。
(三)负责全省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监督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客运、自驾租赁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
(四)监督全省港口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航道、船舶引航服务的行业管理;承担港口设施安保、危险品运输监督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全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及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负责国省公路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道以下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组织和协调全省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工程建设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八)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指导全省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受交通运输部委托,负责港口公安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省际、国际合作与交流。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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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海南省概况 ,中国网,2009-12-14
- ↑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_职能介绍 ,中公教育,2017-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