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鸭梨
泊头鸭梨 |
中文名称:泊头鸭梨 产地名称:河北省泊头市 品质特点:皮簿肉细,脆嫩多汁,香甜爽口 地理标志: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批准文号: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4年第131号 批准时间:2004年09月27日 |
泊头鸭梨是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产于河北省泊头市。泊头是享誉中外的鸭梨主要产区,栽培历史远溯至西汉时期,至今已有2000多年。素有鸭梨之乡的美称,栽培面积最大[1],栽种最早,品质最好而得名,泊头鸭梨果形圆润俊秀,肉细皮簿,脆嫩汁多,香甜爽口。过去泊头鸭梨的主要集散地在天津口岸。故对外出口称“天津鸭梨”。泊头鸭梨除生食外,还可以加工成梨汁、梨干、梨酒、梨酱、梨脯等人们喜爱食用的饮料和食品。
目录
历史渊源
中国梨的品种很多,种类不下百余种,其中以鸭梨最著,黄梨次之。鸭梨源于形似填鸭而得名,历史上曾因地理方位有“交梨”、“瀛梨”等名称。隋唐时期梨树种植已较为普遍。更为广泛的种植是在明代宣德年间,交河知县林俊颁令境内民家务种梨枣,以备饥荒。后经自然灾害和战乱,梨业发展濒临绝境。清末民初时期受运河航运和津浦铁路影响,梨业得以迅速发展。
1953年,交河县梨果产量居全国县市之首,达到1592万斤。
1958年9月,国家农业部在交河梨区召开果木树木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交河县梨果生产的经验;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专程到齐桥拍摄了鸭梨生产大丰收的新闻简报。
1962年,交河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外贸出口鸭梨生产基地。
1985年,农牧渔业部确定泊头市为梨果生产基地,成为国家4个重点梨果生产基地之一。“运河牌”鸭梨同年被列为国宴特供果品。
1991年,泊头举办首届鸭梨节,时任国家政协副主席王任重亲笔题词:“中国鸭梨第一乡——泊头。”
2005年“泊头鸭梨”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2009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
2011年被评为“河北省2011年度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提高先进县”。
2012年我市被评为“河北省十大果品特色县”。
特色
泊头鸭梨果形俊秀,皮簿肉细,脆嫩多汁,香甜爽口。果肉色泽乳白,细胞多汁,石细胞少[3]以及栽培面积最大,栽种最早,品质最好而得名,全市果品种植面积57.5万亩,年产量60.2万吨,年产值11.6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7.9%。其中,梨种植面积25万亩,均为标准化果园,其中高标准梨园2500亩。年产量48.5万吨,年产值7.8亿元,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县市首位。
泊头鸭梨是河北省沧州市的特产,
地质资源
河北省泊头市是河北平原上属于典型冲积平原的县市之一,也是河北重点梨区中唯一处于典型冲积平原上的梨区,成就了泊头的疏松湿润的潮土土种,是根系繁多、西施耐碱的梨树的理想土壤。
在光照资源方面,泊头市属于北方典型的常日照地区,多年平均日早为278.36小时,日均7.6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3%,年平均辐射总能量为每平方里面129.7千卡,日均每平方厘米355.3卡,成为河北平原上仅次与沧州、石家庄粮食周围的强日照地区之一。丰富的关照资源为梨树生长、果实发育、内部有机质的转化,提高果实糖分、脂肪和各种有机酸的含量,以及果实着色提供了重要条件,也因此孕育出了驰名中外的鸭梨和胎黄梨。
产品荣誉
1996年,泊头鸭梨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证书。
2004年09月27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泊头鸭梨”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泊头鸭梨原产地域范围以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对泊头鸭梨原产地域保护的请示》(泊政请[2004]5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河北省泊头市现辖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