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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檢測

材料檢測是對原材料的成分分析、測量、無損傷檢測和環境模擬測試等,有些檢測還涉及分析機體的體液、組織和排泄物等材料中的環境污染及代謝產物的含量,以確定機體受環境污染的程度和受害的危險性,如生物檢測就是這樣。

目錄

簡介

溫度和濕度對一些建築材料的性能有很大的影響。故在標準中對材料養護,測試時環境條件有明確規定,只有嚴格遵守這些規定,試驗結果才具有可比性;如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SBS)等防水材料,其性能對環境溫度較為敏感,要求拉伸試驗時室溫須控制在23℃±2℃。如果用取自同一母體的彈性體改性瀝青防水卷材(SAS)樣品製作成9組試件用作抗拉力(縱向)試驗,可先將9組試件平均分作3個大組,之後再按50℃為一個溫差等級分別作拉力試驗,其中1個大組試件在標準要求的23℃環境下試驗,另2個大組試件分別在28℃和18℃的環境下作拉力試驗,試驗過後分別計算出每一大組中的3組試件抗拉強度平均值,結果發現在28℃環境下試驗的3組試件抗拉強度平均值比23℃標準溫度環境下試驗的3組試件抗拉強度平均值低2.8%,而在l8環境下試驗的3組試件抗拉強度平均值則比23℃標準溫度環境下試驗的3組試件抗拉強度平均值高出3.5%。該試驗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環境溫度濕度對材料試驗的影響,因而要求試驗時必須將溫、濕度控制在規定範圍內。試驗方法須嚴格按標準規定進行。可是有個別試驗人員在作鋼筋拉伸試驗時只試驗到試件出現頸縮而不將其拉至斷裂,這是不正確的,這樣勢必造成試驗結果的誤差,但這不屬於試驗誤差,而是人為造成的誤差。鋼筋不拉斷,其測得的伸長率較規定的試件斷後伸長率要低,與標準規定相違背,這是不允許的(鋼筋焊接件由於不需要測定伸長率,可在試件出現頸縮現象後停機)。試驗要求必須準確,以減少誤差。

評價

由於各種原因,同一組試件中有時試驗數據結果離散性較大。為使試驗結果準確,標準規定對一些材料的試驗結果數據有取捨的要求。如水泥膠砂強度抗折試驗,當三個強度值中有一個超出平均值土106的需剔除該數值,以其餘兩個強度測定值的平均值作為抗折強度結果。若其中有兩個測定值超過平均值的±106時,則以剩下的一個測定值作為抗折強度結果。若3個測定值全部超過平均值的±106時,則須重新檢驗。混凝土和砂漿的抗壓試件強度平均值的計算等都有各自的取捨方法。應予注意,切不可簡單地把數據相加計算了事。計算後的數據修約的方法按GB/T8170進行,其尾數要按四捨五入單雙法進位,並按標準規定保留數據的位數試驗結果數據有時會出現比預期的過高或過低,同一組試件中數據相差懸殊,或同一試件各項性能指標相互矛盾等異常現象,這需要認真對待,查明原因,並及時複試和復驗。[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