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九龙裁判法院
历史
原九龙巡理府位于上海街及众坊街交界(今梁显利油麻地社区中心),原址为建于1893年的第一代油麻地警署所在地,警署在1922年迁移至广东道及众坊街交界后,原九龙巡理府于1924年4月迁入办公,及后因地方不敷使用,当局决定于弥敦道及加士居道交界的山坡上建筑新大楼,南九龙裁判法院由两座大楼组成,分别是于1936年落成、楼高3层的旧翼(即现土地审裁处)和于1970年代落成、楼高5层的新翼(即现劳资审裁处)。其中旧翼当时仍称为九龙巡理府。1941年12月25日,驻港英军在香港保卫战战败,香港进入日治时期,大楼被占领香港的日本皇军用作办公室,日本投降后,法院大楼恢复原来用途。
旧翼建于山坡上,二楼和三楼有希腊多利克式大石柱,并设有露天游廊,而底层则以花岗石砌叠而成。
2000年7月1日,南九龙裁判法院正式停止运作,当时法院设有3个法庭,每年处理案件约35,000宗(为1998及1999年数字)[1]。而旧翼则于1987年已经停用,停用后一度是法庭文件贮存的地方[2]。香港司法机构曾经考虑将劳资审裁处迁至法院的旧翼,但是最终更改为供予土地审裁处办公之用。而新翼则为劳资审裁处[3]。
参考文献
- ↑ 南九龙裁判法院不久将关闭 香港政府新闻公报,2000年6月21日。
- ↑ 油尖旺区文物径. [2006-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6-17).
- ↑ 劳资审裁处搬迁至南九龙裁判法院大楼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文件,200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