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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斯·山塔那
,→早年生活
1955年,這家人從Autlánde Navarro搬到了[[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亞]]之間的邊境城市蒂華納。十幾歲的時候,'''山塔納(Santana)'''開始在蒂華納(Tijuana)脫衣舞俱樂部表演,受到[[B.B. King]],[[Ray Charles]]和[[Little Richard]]等藝術家的[[美國搖滾]]音樂和[[藍調音樂]]的啟發。在1960年代初期,'''山塔納(Santana)'''再次與家人一起移居[[舊金山]],這次他的父親已經搬到舊金山尋找工作。卡洛斯於1965年成為美國公民。
[[File:Santana mom.jpg|缩略图|200px|右]]
在舊金山,年輕的吉他手有機會看到他的偶像,最著名的是'''國王(國王歌手 The King's Singers)''',現場表演。還向他介紹了各種新的音樂影響力,包括爵士樂和國際民樂,並見證了1960年代以舊金山為中心的[[嬉皮運動]]不斷發展。在工作了幾年的小餐館裡的洗碗機工作並在街頭玩零錢之後,山塔納決定成為一名專職音樂家。 1966年,他與街頭音樂家[[大衛·布朗(David Brown)]]和[[格雷格·羅利(Gregg Rolie)]]<ref>(分別是低音提琴手和鍵盤手)</ref>組成了[[山塔納布魯斯樂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