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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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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统爱''':932年10月28日生于广东省普宁县(现普宁市)斗文村的一个普通华侨农家。1952年,中国进行高校院系调整,急需大量人才,在此背景下,陈统爱尚未高中毕业就被分配到东北农学院(现东北林业大学)森林系就读于木材采运机械化专业;1955年被调入由苏联专家任教的林业经济研究班,从此他与林业经济学科结下不解之缘。在2年的学习中,他努力攻读资本论、林业经济学和林业企业组织与计划等课程,他以成绩优异的“双子河森工局经济活动分析”的论文毕业。于1957年10月调到森林工业研究所经济研究组工作。这个组于1958年改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直属的林业经济研究室。在这期间,他参加“森林更新经济问题”、“人民公社的林业经济问题”的调查研究。1960年组建林业经济研究所时,陈统爱被指定为采运经济研究组组长,于1961年春天在伊春林区双子河森工局进行蹲点研究。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经过一年半的努力,他主持的“伐区作业综合小工队”成果,于1962年夏天在东北、内蒙古得到广泛应用,并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1963年他晋升为助理研究员。1964年春,被任命为研究室副主任。同年10月他被抽调到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9年到“五·七”干校,1971年下放江西,研究工作被迫中断。1974年,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后,形势有了根本好转,在一些老领导的帮助下,他被借调到农林部林业局林产工业处主管木片生产。
1978年春,正式调入农林部。当年夏天,随领导公出黑龙江伊春,由于劳累过度,患了急性肾炎,送回北京治疗。1981年,他还处在半休状态,被调到林业部经济研究所工作(任负责人)。就在他满腔热情为林业经济研究贡献才华时,由于长期治疗肾病服用激素,他被诊断双侧股骨缺血性坏死,1983年又作了移骨手术,整整躺了2年。1996年春,他卸任不久,被林业部指定担任全国山区综合开发专家咨询组组长,至今仍在为林业建设尽心尽责。
==工作履历==
1957-1958年 森工部森林工业研究所经济组研实员。
1958-1960年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经济研究室研实员。
1960-1966年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经济研究所,任研究组组长、研究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
1971-1974年 江西省木材工业研究所。
1974-1977年 农林部林业局林产处分管木片生产。
1978-1980年 国家林业局、林业部总调度室副处长。
1981-1982年 林业部林业经济研究所负责人。
1982-1985年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等。
==科学成就==
===创建国有林区木材生产劳动组织——“伐区作业综合小工队”===
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种种原因,黑龙江省,这个全国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的木材产量逐年下降,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从1961年起陈统爱带领一批科研人员,到黑龙江双子河森工局开展调研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他们在该局的罗圈河林场进行一组试验:首先选定1名拖拉机手,再从大工段分离出来5~6人,自己采伐,自己集材,自己清理林场,自己装车,工资则根据伐区条件以混合计件形式付给。经多次试验,效果很好。在这个林场全面推行之后,效果也很明显,不到3~4个月,这个新型的劳动组织很快在东北、内蒙古林区推开。当时从林业部领导到森工局的基层职工,都认为这是扭转木材生产被动局面的突破口。不仅木材产量上去了,而且伐区阶段的木材生产成本降低了30%以上,工人收入相应增加,大大调动了职工积极性。经过大量研究,他把这个新型领导组织命名为“伐区作业综合小工队”。这种组织形式的特点:一是人少容易心齐;二是综合作业,可以避免上下工序的脱节和停工;三是混合计件,由于全队经济利益一致,因而,从根本上保证了行动上的一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些论点确实有所创新。并起到了重要的历史作用。这一科技成果,得到当时中国科学院学部的肯定,并获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奖励。
===探索科学经营森林的基层组织——“营林村”===
“营林村”是借鉴北欧经验,并遵照刘少奇、谭震林同志的指示而试办的经营森林的基层组织。1963年,东北、内蒙古林区非生产人员突然增多,为了改变“山上有活没人干、山下有人没活干”的局面,林业部决定在天然次生林区试办“营林村”。“营林村”就是20户人家,经营3000公顷林子,既搞木材生产,又搞森林更新和副业,以集体经济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陈统爱主持的课题组1964年在黑龙江省带岭林业实验局组建中国第一个营林村——红星营林村,经过运行,效果很好。营林村对科学地经营森林,改善职工家属生产生活条件,安定林区社会秩序,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之后林业部又相继派出工作组在其他林区试办,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由于“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研究工作中断,但这一研究成果重要的历史作用和产生的深远影响是有目共睹的。
===积极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林业经济研究工作===
陈统爱认为,作为林业经济工作者,必须敢于冲破过去的禁区,开拓新的研究领域。陈统爱虽然行政事务繁忙,但仍坚持组织科技人员,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林业经济研究工作。林业生产责任制应与农业有所不同。为此,他和同行们对林业所出现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编著了《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一书。该书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通过分析其发展过程,归纳了责任制的几种基本形式和内容,并对如何建立健全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提出了建议。
研究林价与木材价格 中国木材价格体系是从苏联照搬过来并按计划经济体系确定的。其中最大的弊端是不承认林木有价值,它仅作为一种自然资源供无偿采伐,在木材价格构成中没有“原料费”这一项。这是造成中国木材价格背离价值并长期偏低的根本原因。陈统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此项研究,经常写建议,并亲自主持几次重要的学术讨论会,宣传在中国建立林价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这个建议被林业部领导所采纳;同时也为80 年代几次提高木材价格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正因为对林价问题有深入研究,90年代初,当他任林业部财务司长时,进一步提出了实行林价制度的建议,在林业部领导的部署下,并得到财政部的批准,开始在东北、内蒙古林区试行林价制度,取得了可喜成绩。
===卸任之后继续奋斗在山区综合开发工作岗位上===
1996年3月,陈统爱卸去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职务,这时他已经63岁,他认为在今世的工作岗位该划上句号了。然而他又受命于山区综合开发专家咨询组组长的重要工作。1996 年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加速中国山区的综合开发,并成立以林业部为牵头单位的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立专家咨询组,由各协调单位选派20多名专家组成,陈统爱出任全国山区综合开发专家咨询组组长,这又是一个全新的工作岗位。从此之后,他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组织专家组成员,深入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进行调查研究和规划的评审工作,为协调小组提出很多中肯的建议。他本人在这两年中,亲自对17个示范县进行深入调研,共商加速山区综合开发大计。1998年春,根据专家组的调研情况和他本人的体会,在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办公室主任会议上,作了题为“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工作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得到与会者的广泛兴趣与重视。
==主要论著==
1 陈统爱,陈国明等.《伐区作业综合小工队》.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63.
2 杨福荣,陈统爱,王幼臣.《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2.
3 陈统爱,黄鹤羽.《科研院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选择》.林业科技管理,1993,(2):1~4.
4 陈统爱.《多出成果多出效益把林业科学提高到新水平》.中国林业报,1993-10-26(3).
5 陈统爱.《明确发展目标再创科技辉煌》.林业科技管理,1995,(3):7~9.
1978年春,正式调入农林部。当年夏天,随领导公出黑龙江伊春,由于劳累过度,患了急性肾炎,送回北京治疗。1981年,他还处在半休状态,被调到林业部经济研究所工作(任负责人)。就在他满腔热情为林业经济研究贡献才华时,由于长期治疗肾病服用激素,他被诊断双侧股骨缺血性坏死,1983年又作了移骨手术,整整躺了2年。1996年春,他卸任不久,被林业部指定担任全国山区综合开发专家咨询组组长,至今仍在为林业建设尽心尽责。
==工作履历==
1957-1958年 森工部森林工业研究所经济组研实员。
1958-1960年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经济研究室研实员。
1960-1966年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经济研究所,任研究组组长、研究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
1971-1974年 江西省木材工业研究所。
1974-1977年 农林部林业局林产处分管木片生产。
1978-1980年 国家林业局、林业部总调度室副处长。
1981-1982年 林业部林业经济研究所负责人。
1982-1985年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等。
==科学成就==
===创建国有林区木材生产劳动组织——“伐区作业综合小工队”===
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种种原因,黑龙江省,这个全国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的木材产量逐年下降,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从1961年起陈统爱带领一批科研人员,到黑龙江双子河森工局开展调研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他们在该局的罗圈河林场进行一组试验:首先选定1名拖拉机手,再从大工段分离出来5~6人,自己采伐,自己集材,自己清理林场,自己装车,工资则根据伐区条件以混合计件形式付给。经多次试验,效果很好。在这个林场全面推行之后,效果也很明显,不到3~4个月,这个新型的劳动组织很快在东北、内蒙古林区推开。当时从林业部领导到森工局的基层职工,都认为这是扭转木材生产被动局面的突破口。不仅木材产量上去了,而且伐区阶段的木材生产成本降低了30%以上,工人收入相应增加,大大调动了职工积极性。经过大量研究,他把这个新型领导组织命名为“伐区作业综合小工队”。这种组织形式的特点:一是人少容易心齐;二是综合作业,可以避免上下工序的脱节和停工;三是混合计件,由于全队经济利益一致,因而,从根本上保证了行动上的一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些论点确实有所创新。并起到了重要的历史作用。这一科技成果,得到当时中国科学院学部的肯定,并获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奖励。
===探索科学经营森林的基层组织——“营林村”===
“营林村”是借鉴北欧经验,并遵照刘少奇、谭震林同志的指示而试办的经营森林的基层组织。1963年,东北、内蒙古林区非生产人员突然增多,为了改变“山上有活没人干、山下有人没活干”的局面,林业部决定在天然次生林区试办“营林村”。“营林村”就是20户人家,经营3000公顷林子,既搞木材生产,又搞森林更新和副业,以集体经济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陈统爱主持的课题组1964年在黑龙江省带岭林业实验局组建中国第一个营林村——红星营林村,经过运行,效果很好。营林村对科学地经营森林,改善职工家属生产生活条件,安定林区社会秩序,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之后林业部又相继派出工作组在其他林区试办,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由于“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研究工作中断,但这一研究成果重要的历史作用和产生的深远影响是有目共睹的。
===积极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林业经济研究工作===
陈统爱认为,作为林业经济工作者,必须敢于冲破过去的禁区,开拓新的研究领域。陈统爱虽然行政事务繁忙,但仍坚持组织科技人员,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林业经济研究工作。林业生产责任制应与农业有所不同。为此,他和同行们对林业所出现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编著了《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一书。该书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通过分析其发展过程,归纳了责任制的几种基本形式和内容,并对如何建立健全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提出了建议。
研究林价与木材价格 中国木材价格体系是从苏联照搬过来并按计划经济体系确定的。其中最大的弊端是不承认林木有价值,它仅作为一种自然资源供无偿采伐,在木材价格构成中没有“原料费”这一项。这是造成中国木材价格背离价值并长期偏低的根本原因。陈统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此项研究,经常写建议,并亲自主持几次重要的学术讨论会,宣传在中国建立林价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这个建议被林业部领导所采纳;同时也为80 年代几次提高木材价格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正因为对林价问题有深入研究,90年代初,当他任林业部财务司长时,进一步提出了实行林价制度的建议,在林业部领导的部署下,并得到财政部的批准,开始在东北、内蒙古林区试行林价制度,取得了可喜成绩。
===卸任之后继续奋斗在山区综合开发工作岗位上===
1996年3月,陈统爱卸去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院长职务,这时他已经63岁,他认为在今世的工作岗位该划上句号了。然而他又受命于山区综合开发专家咨询组组长的重要工作。1996 年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加速中国山区的综合开发,并成立以林业部为牵头单位的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立专家咨询组,由各协调单位选派20多名专家组成,陈统爱出任全国山区综合开发专家咨询组组长,这又是一个全新的工作岗位。从此之后,他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组织专家组成员,深入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进行调查研究和规划的评审工作,为协调小组提出很多中肯的建议。他本人在这两年中,亲自对17个示范县进行深入调研,共商加速山区综合开发大计。1998年春,根据专家组的调研情况和他本人的体会,在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办公室主任会议上,作了题为“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工作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得到与会者的广泛兴趣与重视。
==主要论著==
1 陈统爱,陈国明等.《伐区作业综合小工队》.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63.
2 杨福荣,陈统爱,王幼臣.《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2.
3 陈统爱,黄鹤羽.《科研院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选择》.林业科技管理,1993,(2):1~4.
4 陈统爱.《多出成果多出效益把林业科学提高到新水平》.中国林业报,1993-10-26(3).
5 陈统爱.《明确发展目标再创科技辉煌》.林业科技管理,1995,(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