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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汝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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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汝咸''',[[康熙]]三十年(1691年)进士,改翰林庶吉士,官至大理寺少卿。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陈汝咸出任漳浦知县。自 [[ 顺治 ]] 初年以来,漳浦战乱频繁,经历“迁界”、“复界”,赋役管理十分混乱。复界后,田地易主,而赋额仍计旧主,旧田主逃避“乱粮”,而新田主占据田地却无赋额。且官米、民米等则不同,田赋轻重不均,土豪滑吏相倚为奸,武断乡曲。丁粮版籍,岁久混淆,百弊丛生,百姓不堪其苦。陈汝咸针对现状采取编粮均户,使人丁归籍,令百姓自报丁口田产,自封投寄,就地定户,以人定产,凡有田之人,皆必立户,纳粮多者开为首户,实行滚单法,以次轮催。赋役编审定额后,详细列榜张贴城墙公布,使百姓家喻户晓,时人称为创举,百姓赞其公平,地方势家和里胥、差役无法营私舞弊,衰户弱民不再无端受榨,积弊为之一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陈汝咸着手重新编定保甲,以10家为1甲,每20甲为1保,全县编定166保。每甲立10家牌式,以人口最多一户为甲长,同9家互相稽察,诘奸禁暴,保甲管理严密得法,城乡社会秩序渐趋安定。
陈汝咸还致力于治学教化,在县内创设4所义学,修建学宫,建铜山南溟书院,云霄朱文公祠等;每月逢初三、十八两天,都亲自到明伦堂为学生讲习五经、性理等书课,他提倡古学,文风为之一变。得知明诚书院被僧人占据,陈汝咸亲带县役人员驱逐僧人,尽扫佛象,恢复黄道周讲学处的风貌,延师书院中,训励士子,并写《明诚书院记》以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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