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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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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生平编辑
近五年来,在《鲁迅研究月刊》、《贵州社会科学》、《文献》、《长江学术》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主编通识教材《演讲理论与欣赏》(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版),独编或参编著作(教材)有《废名诗集》(台湾新视野图书出版公司2007年7月版)、《废名讲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版)等十余种。专著《废名年谱》(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版)获2003—2004年度中南地区大学出版社优秀专著一等奖、武汉大学第十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和武汉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
男,1962年6月出生,湖南岳阳人,农工党党员。湖南理工学院政法系主任、教授。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中国法学会会员,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岳阳市政协委员,湖南省岳阳市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理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1979年岳阳县一中毕业考入湘潭大学哲学系学习,后师从湘潭大学法学院宋世杰教授,主攻刑事诉讼法学。1983年至2000年在中南大学法学院任教,2001年调入湖南理工学院政法系任教至今。先后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三项、院级重点教改课题和重点建设课程各一项。出版独著、合著著作、教材七部。在《法学研究》、《当代法学》、《河北法学》、《求索》等国家级、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多篇,其中五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曾获湖南省第五届社科优秀成果奖一项,获湖南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各一项。主要担任《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法理学》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多次获教学优秀奖,连续多年被评为“最受学生欢迎教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