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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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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适之,唐代诗人
李适之(694年 -747年),原名昌,祖籍陇西成纪,唐朝宗室、宰相,唐太宗李世民曾孙,恒山王李承乾之孙。

李适之早年历任左卫郎将、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陕州刺史、河南尹、御史大夫、幽州节度使、刑部尚书。

天宝元年(742年),李适之拜相,担任左相,封清和县公。他与李林甫争权,但却不敌落败,被罢为太子少保,后贬宜春太守。

天宝六年(747年),李适之听闻韦坚被杀,畏惧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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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本名
李适之

所处时代
唐朝

民族族群
汉人

出生时间
694年

去世时间
747年


主要成就
名列酒中八仙

官职
左相兼兵部尚书

爵位
清和县公

原名
李昌

籍贯
陇西成纪

目录
1人物生平
2轶事典故
3人物评价
4个人作品
5家庭成员
6史籍记载
7影视形象
折叠编辑本段人物生平
折叠早年经历
李适之在神龙年间入仕,被授为左卫郎将,后历任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陕州刺史、河南尹。他治政宽和,深受属下爱戴。

折叠累职拜相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鉴于谷水、洛水年年泛滥,耗费民力,遂命李适之修筑堤防。李适之花费内库钱财,修筑上阳、积翠、月陂三大堤防,成功抵御谷洛水患。唐玄宗为李适之勒石记功,并让永王李璘书写碑文,皇太子李瑛题写碑额,又进李适之为御史大夫。

开元二十七年(739年),李适之兼任幽州大都督府长史,并代理节度使事务。他上疏皇帝,请求将祖父李承乾与父亲李象改葬于昭陵。唐玄宗遂追赠李承乾为恒山愍王,李象为越州都督、郇国公,又追赠他的伯父、兄长等人。不久,李适之被拜为刑部尚书。

天宝元年(742年),左相牛仙客去世。李适之接任左相,并兼任兵部尚书,封清和县公。

折叠罢相遭贬
李适之拜相后,与中书令李林甫争权,但因性情粗疏,常中李林甫的圈套。 李林甫曾对李适之道:"华山有金矿,开采可以富国,皇帝还不知道。"李适之便在一日上朝时,将华山金矿奏知唐玄宗,唐玄宗又询问李林甫。李林甫道:"臣早就知道,但是华山是陛下本命山,乃王气所在,不宜开凿,臣便没有提及。"唐玄宗便认为李适之虑事不周,对他道:"你以后奏事时,要先与李林甫商议。"李适之从此逐渐被疏远。

当时,与李适之交好的陇右节度使皇甫惟明、刑部尚书韦坚、户部尚书裴宽、京兆尹韩朝宗等人先后遭到李林甫的中伤构陷,被贬官流放。李适之惊惧不安,便上疏请求改任散职。天宝五年(746年),李适之被罢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

此后,李适之欣然不已,自以为可以避免灾祸。他宴请亲朋,于席间赋诗道:"避贤初罢相,乐圣且衔杯。" 同年七月,李林甫上疏朝廷,诬称李适之与韦坚等人结成朋党。韦坚因此被长期流放临封(在今广州),李适之则被贬为宜春太守。

折叠服毒自尽
天宝六年(747年),御史罗希奭奉李林甫之命,将韦坚、裴敦复、李邕等人杀害于贬所。各地官员闻听罗希奭之名,无不恐惶惊骇。不久,罗希奭前往宜春郡。李适之惊惧之下,服毒自尽。

折叠编辑本段轶事典故
李适之好饮酒,能喝一斗不醉,晚上宴饮,次日照常能处理公务。 他与贺知章、
酒中八仙
酒中八仙
汝阳王李琎、崔宗之、苏晋、李白、张旭、焦遂齐名,被时人称为"酒中八仙"。 杜甫曾作《饮中八仙歌》,其中赞李适之道:"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

折叠编辑本段人物评价
刘肃:郭元振、薛讷、李适之等,咸以立功边陲,入参钧轴。

刘昫:⑴适之性简率,不务苛细,人吏便之。⑵适之雅好宾友,饮酒一斗不乱,夜则宴赏,昼决公务,庭无留事。⑶适之临下虽简,在公克勤,惜乎不得其死也!⑷开元之代,多士盈庭。日用无守,嘉贞近名。嵩、龄、适、挺,各有度程。

折叠编辑本段个人作品
《全唐诗》收录其诗作二首:《朝退》、《罢相作》。

《全唐文》收录其文章四首:《祭岳渎得雨贺表》、《请宣付太子诸王词翰表》、《禁朝官称惨改乘服式奏》、《大唐蕲州龙兴寺故法现大禅师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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