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成为省辖市。<br>
1986年,武安县(后改市)划归邯郸市。<br>
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撤消邯郸地区,实行地市合并,将邯郸地区所辖各县划归邯郸市管辖,称邯郸市 。<br>===行政区划=== 2016年,《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邯郸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157号):一、同意撤销肥乡县,设立肥乡区,以原肥乡县的行政区域为肥乡区的行政区域,肥乡区人民政府驻肥乡镇广安东路1号。二、同意撤销永年县,设立永年区,以原永年县的行政区域(不含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为永年区的行政区域,永年区人民政府驻临洺关镇洺洲大道25号。三、同意撤销邯郸县,将原邯郸县的河沙镇镇、南堡乡、代召乡划归邯山区管辖,将原邯郸县的尚璧镇、南吕固乡、兼庄乡、三陵乡划归丛台区管辖。四、同意将磁县的高臾镇、光禄镇、辛庄营乡、花官营乡、台城乡划归邯山区管辖,将磁县的林坛镇、南城乡划归复兴区管辖,将原永年县的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划归丛台区管辖。<br> 2018年,邯郸市下辖6区(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峰峰矿区、肥乡区、永年区)、1县级市(武安市)、11县(临漳县、成安县、大名县、涉县、磁县、邱县、鸡泽县、广平县、馆陶县、魏县、曲周县)、2个经济开发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邯郸冀南新区)。 [3] 邯郸市共有96个镇,118个乡,28个办事处,461个居委会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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