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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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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6c224f4a20a44623324a67b49122720e0df3d760.jpg|无框|右]]
<big>吴春明,男,1966年生, [[福建古田]]人。[[厦门大学]]原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国际良渚研究中心(浙江)等客座研究员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客座教授,中国民族学会汉民族研究会理事、中国百越民族史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
2014年10月14日,厦门大学开除其党籍,撤销其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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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人文社科藝術人物]] [[Category:历史学家]]
==人物经历==
1983-1990年,厦门大学人类学系考古专业学习,学士、硕士学位;
1997-2001年,厦门大 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专业学习,博士学位;
1998年7-10月,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考古艺术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2006年9月—2007年7月,美国鲁斯奖学金夏威夷大学人类学系访问学者;
2008年8—9月,台湾中研院民族学研究所访问学者;
2012年8月—2013年7月,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学社访问学者。
1990年厦门大学人类学系助教。
1991年超前破格讲师,1995年历史系选优副教授,2000年教授,2002年博士生导师,2013年特聘教授。
1993年厦门大学人类学系考古教研室主任。
2004年海洋考古学研究中心主任。
2009年考古人类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2012年考古学博士后流动站负责人。
2003年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评审专家。
2003年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荣誉研究员。
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2011年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咨询专家。
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2013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考古学)学科评审专家。
2004年中国百越民族史研究会会长。
2007年闽台传统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2008年中国考古学会理事。
2013年福建省文物博物馆学会副会长。
2014年7月,网曝其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后厦门大学中止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
2014年10月14日,厦门大学开除其党籍,撤销其教师资格。 [5]
2015年12月,当选中国考古学会新石器时代考古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8年1月 ,换岗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图书馆员
==研究方向==
主要学术方向:中国东南民族考古、沉船考古与海洋文明史、中外考古学理论与方法比较研究。先后主持的国家级研究课题有“教育部八五社科规划项目——先秦两汉时期东南沿海地区考古学文化研究”、“教育部九五社科规划项目——福州城市考古研究”,“教育部十五规划项目——环中国海沉船与海洋考古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五规划项目——闽台土著民族关系史与南岛语族起源研究”。
科研项目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有,教育部八五规划“先秦两汉时期东南沿海地区考古学文化研究”(1993-1996),教育部九五规划专项任务“福州城市考古研究”(1997-1999),国家社科基金十五规划“闽台土著民族关系与‘南岛语族’起源”(2001-2004),教育部十五规划“环中国海沉船与海洋考古研究”(2001-2004),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台湾原住民研究”(2006-2010),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环中国海海洋文化遗产调查研究”(2010-2015)。
出版著作
《中国东南土著民族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观察》,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闽越国都城考古研究》,吴春明、林果著,厦门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2000年福建省第四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
《环中国海沉船》,江西高校出版社2003年。2005年福建省第六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
《透视中国东南——经济文化的整合研究》,陈支平等主编,执笔第二编《汉越合韵:东南文化的社会基础》,“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2004年度“中国图书奖”、2005年福建省第六届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
《海洋考古学》,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2009年福建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从百越土著到南岛海洋文化》, “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丛书第二十七”,文物出版社2012年出版。
《福建连江定海湾沉船考古》,赵嘉斌、吴春明主编,科学出版社2011年,2011年度中国文化遗产“十佳”图书,2013年福建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林惠祥文集》三卷,蒋炳钊、吴春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
《武夷山崖上聚落》,吴春明、佟珊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年。
《海洋遗产与考古》,吴春明主编,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冶城历史与福州城市考古论文选》,吴春明、林果执行主编,海风出版社1999年。
《东南考古研究》第一辑,吴绵吉、吴春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96年。
《东南考古研究》第二辑,邓聪、吴春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
《东南考古研究》第三辑,邓聪、吴春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
《东南考古研究》第四辑,邓聪、吴春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
《百越研究》第一辑,容小宁、吴春明主编,广西科技出版社2007年版;
《百越研究》第二辑,陆勤毅、吴春明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集团2011年。
《百越研究》第三辑,张一平、吴春明、丘刚主编,暨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
==获奖记录==
2000年福建省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002年福建省第二届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十佳提名)
2003年福建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004年福建省第三届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十佳)
2005年厦门大学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
2005年福建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三等奖
2005年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2009年福建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009年福建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2009年厦门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2010年全国台湾研究会第三届台湾研究优秀论文三等奖
2011年福建省第七届教学名师奖
2011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1年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奖
2013年福建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2013年福建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人物事件==
2014年7月10日,一篇称厦大人文学院历史系考古专业博导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博文在网上疯转。被指长期猥亵诱奸多名女学生,甚至有女学生因此割腕。而其所在的历史系迅速作出回应要求校方给说法,被网友称为“院系倒逼校方给说法”。
7月12日,厦门大学就厦大教授被指诱奸多名女生发表声明,表示收到有关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学校在接到举报材料后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展开调查。调查期间,已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学校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2014年7月14日,厦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向媒体透露,厦大老师们传言,“从学生在网上发的第一封信,学校就很紧张,找了吴春明,问他给学生承诺什么没实现”,然而吴春明“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认了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
2014年10月13日,当事女生首次接受采访,称曾与其三次开房,“向学院反映之后,学院牺牲学生的利益去保全吴,而这种默认的态度导致吴春明有恃无恐,在办公室肆无忌惮”“他之前在办公室的时候,曾经拿出来过安全套,希望我和他在办公室发生性关系”。此外,从未公开身份第三名受害者也公布了一系列重磅证据,吴春明与学生的聊天记录,短信来往直指吴春明性骚扰。
撤销教师资格
2014年10月14日21时30分,经过三个月的多方取证和深入调查,查明吴春明与一名女研究生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对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骚扰行为。
吴春明利用师生关系与女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和对女学生性骚扰,严重违背作为一名教师应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败坏了师德师风,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职业声誉,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厦门大学官方表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厦大还表示,吴春明事件对学校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都深感痛心。学校将引以为鉴,改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言行,学校将继续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决不姑息。
调查时间表
2014年10月14日,厦门大学校向社会公布对吴春明处理情况的通报,引起社会较大关注。在此,对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的关注表示感谢,并对社会公众和媒体关切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三个月的调查工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整个案件办理分为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阶段,历时三个月。
7月10日,学校收到“有关人文学院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初核工作。
7月12日,学校发布声明,调查期间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此后,调查组多次联系举报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7月13日—8月3日,学校通过各种渠道与方式,设法与举报人取得直接联系。
8月3日,首次取得有效证据,提取证言、证词及其他有关证据。
8月4日,调查组接到另一名举报人寄来的举报材料。
8月6日,正式立案调查。调查组对举报材料逐项核实,并开始约谈有关证人提取证言、证词,包括赶赴外地调查取证。
从8月15日开始,学校审计部门对其科研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9月23日,约谈最后一位证人,形成调查报告,案件移交审理。
9月23日—28日,案件审理组对立案依据和调查组移交的全部证据材料、对被举报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等逐项审理,并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9月28日,审理结束,进入党政纪处理程序。
10月11日,学校做出处理决定。
10月14日,向全校中层干部通报,同时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举报吴春明将涉事酒店开房发票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的问题
调查组委托学校审计部门对吴春明2001年以来科研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未发现吴春明将涉事酒店的开房费用在其科研经费中报销的情况。
如有新的线索和情况,欢迎向我校举报。衷心感谢并一如既往地欢迎社会各界对我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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