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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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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是 [[ 金山区 ]] 人民政府主管全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社会、经济发展与 [[ 城市 ]] 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具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及市、区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各镇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各类规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政府有关城乡规划、 [[ 土地 ]] 、地质矿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区有关城镇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的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根据本区 [[ 国民经济 ]] 和社会发展<ref>[https://www.sohu.com/a/64213989_1155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搜狐,2016-03-18</ref>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中长期规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年度计划;会同市、区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开发利用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城市地名、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 [[ 档案 ]] 等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问题调研;领导、指导测绘管理部门开展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名镇、优秀历史建筑和区级以上历史文物古迹的规划管理工作。
(五)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 [[ 制度 ]] ;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前规划执行情况实行跟踪监督。
(六)负责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地籍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管理,依法对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处,指导建立地籍数据库和土地利用现状 [[ 数据库 ]]
(七)统一管理城乡土地资源,确保本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保障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负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并承担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土地划拨、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政府土地储备等各类建设用地以及土地开垦、整理、复垦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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