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4,018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
'''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大力宣传“ [[ 科学技术 ]] 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科教兴县”发展战略,发展科技事业,促进崇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主要职责==
(一)大力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 [[ 生产力 ]] ”的思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科教兴县”发展战略,发展科技事业,促进崇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研究提出促进本县科学技术进步的措施,为县委、县政府的宏观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制定并实施县科技发展、 [[ 知识产权 ]] 、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的编报, [[ 组织 ]] 、协调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强化管理和服务。
(五)负责科技成果的管理和 [[ 奖励 ]] 工作。
(六)负责技术合同登记、技术 [[ 市场 ]] 管理(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在崇明县设立技术合同登记处)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审批与管理。
(七)牵头全县的科普工作,负责统筹规划、部署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检查。
(八)负责对乡镇、县级有关委、局的科技工作进行 [[ 指导 ]] ,受县政府委托对乡镇科技工作进行考核。
(九)开展 [[ 知识产权]]<ref>[https://www.sohu.com/a/594549470_120035319 知识科普: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搜狐,2022-10-22</ref>保护工作。实施专利行政保护,开展专利行政执法。
(十)负责地震应急职能管理和抗震设防管理。依法管理本辖区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批;负责 [[ 地震]]<ref>[https://www.sohu.com/a/200815813_297651 建筑抗震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地震震级三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搜狐,2017-10-27</ref>工程安全性评价的监管。
(十一)负责委属事业单位的人事 [[ 管理 ]] 、干部任免、业务指导等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承办县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