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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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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院之初,时任检察长的伍耀鹏同志带领13位来自祖国各地的检察干警,披星戴月、餐风露宿地拉开了建设深圳检察事业的序幕。当时深圳市检察院在蔡屋围与市法院共用一栋三层12个房间的旧楼房,办公用房同时也是干警的宿舍。
两年之后,深圳市检察院 [1] 迁至位于宝安路的洪二屯17号铁皮房内,这时仍是一房多用,办公用房既是干警宿舍,又是仓库和会议室,里面只有简单的办公台和木凳,既没有沙发,也没有空调,只有呼呼发响的风扇。干警出门办案既没有小车也没有大车,只有靠步行或骑自行车,生活和工作条件相当艰苦。
1984年冬,深圳市检察院从简易房搬迁到位于红岭中路的12层高的办公大楼办公。内设机构发展到15个处室,干警发展到190多人。
1995年6月,深圳市检察院从红岭中路搬迁到红岭北路2号(即现时的办公楼)办公。该办公大楼高102米,23层,有250个房间,其中办公用房207间,是座多功能的综合办公楼。至2000年底,深圳市检察院内设机构发展到23个处室、中心和支队,干警发展到接近300人。深圳市检察院现办公大楼于1993年8月18日奠基。时任省院检察长王骏、市院检察长熊秉权为大楼奠基 1995年6月9日,位于红岭北路2号的深圳市检察院新办公大楼落成投入使用。时任省检察院检察长王骏、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市长李子彬、市政协主席林祖基、市纪委书记莫华枢、市政法委书记何景涣等领导出度落成典礼并表示祝贺。
2021年7月29日,深圳市检察院设立企业合规办公室 <ref>[https://gov.sohu.com/a/592840207_120012559 办公室岗位职责] ,搜狐,2022-10-15 </ref> ,截止2021年6月,深圳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0余件。
==机构职责==
4、审查逮捕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 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审查起诉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 <ref>[https://learning.sohu.com/a/546364815_121124215 备考夺分 | 详解我国公安机关的性质],搜狐,2022-05-12</ref> 、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6、监所检察部门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