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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無編輯摘要
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 <ref>[https://www.sohu.com/a/529946295_121344807 刑事案件的一般流程介绍] ,搜狐,2022-03-15</ref> 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下辖机构==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原下设一个基层检察院(市区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共有19个内设机构和2个[[事业单位]](检察官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市区院共有12个内设机构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
2008年10月8日,东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ref>[https://roll.sohu.com/a/127025833_120078003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怎么组成的?],搜狐,2017-02-23</ref> 第十二次会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设立东莞市第一、第二、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决定设立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这三个市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均为副处级建制,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设置在南城街道,管辖17个镇区(街道):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道滘镇、洪梅镇、望牛墩镇、麻涌镇、中堂镇、高埗镇、石碣镇、[[石排镇]]、企石镇、石龙镇、茶山镇、寮步镇和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编制人员9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