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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琉古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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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琉古王朝(Seleucid Dynasty,公元前312年 — 前64年),是亚历山大帝国分裂后亚历山大大帝的部将塞琉古一世创建的以叙利亚为中心,包括今伊朗和亚美尼亚在内(初期还包括印度的一部分)的王朝。中国史书称为条支(ntiochia)。
公元前64年,古罗马的G.庞培将叙利亚并为罗马共和国的一个行省。
 
== 政治 ==
 
政权统治
 
与其他希腊化国王一样,塞琉古国王把王国视为自己打出的天下。他们也推行国王崇拜,强化王权,宫廷设有宰相、议事会、秘书处,高级官吏由王亲国戚和王室亲信们充任。
 
叙利亚人、犹太人、波斯人和其他伊朗人被完全排除在官僚阶层之外达两代之久。即使至后来,他们也从未超过整个统治阶级人数的2.5%。塞琉古王朝接受了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的行省制,但控制比较松弛。
 
全国分为25个省,72个府。行省设总督,财政归财务使,他直接向安条克的财务大臣负责。地方有一定的自治权,偶尔负担的军事义务和不正规的纳贡。地方分权不利于国王对地方的控制,一有时机,边远地区的省份就尾大不掉。
 == 行政特色== 
塞琉古王朝试图通过各地的希腊—马其顿人城市和移民地来达到辖下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上的统一,从而保证对各地的控制。
前三任国王(塞琉古一世、安条克一世、安条克二世)堪称为伟大的建城者。塞琉古一世就建了24个城市。城市一般保持古希腊城市的外在特征:如部落、公民大会、议事会、行政官员、城市法令与财务规定等建置,以及体育馆、剧场、市场等公共设施。
 
城市拥有国王给予的土地,城中也往往有一些当地的居民。他们或杂居,或住在专门的街区。有的城市由于地理条件优越,发展很快,像首都安条克有居民50万,底格里斯河上的塞琉古亚居民达60万。这些城市有一定的自治权。移民地则是军事殖民地而非城市,一般设于当地村庄的附近,由服役期满的军人屯驻。他们从国王那里接受必要的土地和安顿费。这种移民地从属于国王,但有自己的官员,对内部事务有一定的权力。
 小亚沿岸的希腊人城市,自治性较大。总体上看,新老希腊人城市、移民地都处在国王的控制之下,只是从属的程度有所不同。各种类型的城市与移民地的存在,虽然确实从外部加强了希腊—马其顿人对当地的控制与影响,但从内部也削弱了国王权力的集中。这些城市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与其说是政治的,毋宁说是文化上的。它们是希腊文化与当地文化的交汇之地,希腊化文化主要是从这些城市产生的。[http://www.duost.com/20090201/26281.html 塞琉西王朝-]  == 土地制度== 塞琉古王朝的土地制度与埃及托勒密王朝有同也有异。全国的土地都是“王田”,名义上归国王所有,但实际上,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不能统一。国王的租税较轻,大部分土地税仅1/10。王室土地由农民耕种,他们以实物或货币形式交纳租税。其余的王田以“让与”的形式来分配。有些“让与”是对既成事实的承认。高官显贵们接受赐田,新建城市由国王划给土地,军事殖民地的军人领取份地。   本地原有城市和神庙的土地也因国王的旨意而增减。旧希腊城市的土地归城市全体公民占有。这些让与的土地主要由王田农夫(劳伊)耕种,也有的由占有者自己耕种(如军事份地、城市一般公民的土地),或由 [[ 佃农 ]] [[ 奴隶 ]] (如神庙土地)来耕种。王田农夫的处境与埃及的农民没有差别,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随土地的转移而更换主人,即使有的农民移居到别处,也不能割断与原居住地的关系,不得放弃应负的义务与责任。奴隶主要集中在城市和神庙。有的神庙拥有庙奴数千人,个别的大奴隶主也有千名奴隶。 == 商业与手工业 编辑 播报== 塞琉古王国的商业和手工业甚为发达。连通东西的海陆商路,遍布各地的新旧城市与移民地,统一的货币(阿提卡制)和统一的语言(通用希腊语),都给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证。塞琉古王朝主要进行转手贸易,获取利益。东方的丝绸、香料,叙利亚、两河流域、希腊等地的精巧手工艺品,都经他们的中介而转运他方。商业是重要的经济部门,王国与托勒密埃及往往因争夺商路而发动战争。商业的发达刺激了手工业的繁荣。吕底亚的 [[ 萨狄斯城 ]] 就是华美的地毯的制造中心,其他诸如金属冶炼、酿酒、玻璃制造、纺织印染等行业的产品也享有盛名。 
== 历代统治者 ==
 
塞琉古一世(胜利者)(总督:前311年-前305年;国王:前305年-前281年)
塞琉古七世(笃爱母亲的人)(前70年-前67年
== 参考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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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710 世界史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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