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變更

亲属关系

增加 212 位元組, 1 年前
無編輯摘要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亲属关系'''<br><img src="https://oss-liuchengtu.hudunsoft.com/ee/ee695832903ca2a6108f577beb79b066.pn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26/format,webp"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liuchengtu.com/process/3019.html 圖片來自迅捷画图]</small>
|}'''亲属关系'''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ref>[https://zhuanlan.zhihu.com/p/261417191 【婚姻家庭法】亲属的意义、分类和范围]知乎</ref> 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伯、叔叔、姑母、舅、阿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ref>[https://www.110ask.com/wenda/v-84127989200467779.html 法律上的亲属关系]法师兄</ref>
==分类==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养兄弟姐妹也属于拟制血亲。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
13,639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