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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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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是国家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公益一类 [[ 事业单位 ]] 。主要承担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频谱管理工作。中心下设15个处室、9个国家级监测站及2个下属单位。现有工作人员300余人。
==中国无线电管理机构职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
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 [[ 轨道 ]] 位置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 [[ 电磁]]<ref>[https://www.sohu.com/a/235890741_100196076 什么是电磁_电磁的由来] ,搜狐,2018-06-15 </ref>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公益一类 [[ 事业单位 ]] ,受部委托,其主要职责是:
(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作为国家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承担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及涉外无线电管理相关 [[ 技术 ]] 工作,为国家无线电管理提供支撑保障。
(二) 承担短波、 [[ 空间 ]] 业务无线电信号监测及干扰源定位工作,查找未经许可设置、使用的相关无线电台(站);监测相关无线电台(站)是否按国际规则、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协议、行政许可事项和要求等开展工作。
(三) 承担国家无线电管理军民融合发展相关 [[ 技术 ]] 工作和电磁频谱领域国防动员相关任务;参与北京地区超短波、微波频段的无线电监测工作;根据需要,承担国家重大任务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四) 承担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相关技术工作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维工作。
(五) 开展无线电管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技术 [[ 规范 ]] 、数据应用等的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六) 为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提供技术 [[ 指导 ]]
(七) 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 [[ 政策 ]] 、法规和规章,拟订军事系统的无线电管理办法;
(二)审批军事系统无线电台(站)的设置,核发电台执照;
(三)负责军事系统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和 [[ 管理 ]]
(四)核准研制、生产、 [[ 销售 ]] 军用无线电设备和军事系统购置、进口无线电设备的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技术指标;
(五)组织军事无线电管理方面的科研工作<ref>[https://www.sohu.com/a/152324481_820794 如何做好一名科研工作者],搜狐,2017-06-26 </ref>,拟制军用无线电管理技术标准;
(六)实施军事 [[ 系统 ]] 无线电监督和检查;
(七)参与组织协调处理军地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在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 [[ 政策 ]] 、法规和规章;
(二)拟订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协调处理本 [[ 行政区域 ]] 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四)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二)拟订本系统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
(三)根据 [[ 国务院 ]] 规定的部门职权和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委托,审批本系统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本系统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呼号,核发电台执照;
(四)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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