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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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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方式
* 注意事項:新式戶口名簿登載現戶戶籍資料之現住人口及省略記事,並得依據申請人之申請,增加非現住人口或記事。
* 規費:初領、補領、換領之收費數額每份[[新臺幣]]30元。
* 政府機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作業而須換領戶口名簿者,免收[[ 規費]] 。但因申請各項戶籍登記須同時換領,或跨直轄市、縣(市)換領戶口名簿者,應繳納規費。
* 受理戶政事務所:初領、全面換領: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補領、換領:任一戶政事務所。<ref>[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642 新式戶口名簿 - 申請方式]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ref>
* 新式戶口名簿實施後,戶籍資料變動,除另有規定外,應同時換領戶口名簿,不得人工註記;如未變動,舊式戶口名簿仍可繼續使用。
* 新式戶口名簿應登載現戶戶籍資料之現住人口及省略記事,並得依據申請人之申請,增加非現住人口或記事。
* [[內政部]]為提供社會各界查驗新式戶口名簿請領紀錄,自103年2月5日起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提供新式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功能。
* 於查驗請領紀錄前,應先查驗所持戶口名簿是否具核發戶政事務所[[ 浮水印]] [[ 騎縫章]] 、[[押花]]相關防偽功能。<ref>[https://www.pthg.gov.tw/plancab/Cus_Petition_Detail.aspx?s=50DF67CFCE325D9E&n=BC949AD21F235EC7 戶口名簿如何請領?]屏東縣政府民政處戶政科</ref>
==戶政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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