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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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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地名原係馴蕃社之「南投社」部落,乾隆年間(距今約二百三十年前)有漳州府張姓、南靖縣簡姓、林、蕭姓等人氏先後來居,乾隆廿四年初設丞館衙門於南投國小現址,光緒廿三年設南投郡,民國三十九年自原屬台中縣區署劃出定名南投縣,十月縣市行政正式劃分為南投縣南投鎮,縣治設於此,四十六年七月一日省府遷至中興新村,南投遂為省府所在地,七十年升格為縣轄市,至今。南投市為本縣政治中心,轄內機關林立,人文薈萃,天然條件優越,歷任鎮(市)長致力地方建設,改善交通,使市工、商、農業發達,市民生活安和樂利。<ref>[https://www.ntc.gov.tw/1601/nantou2 南投沿革],南投市-南投市公所</ref>
==行政沿革(清朝、日據時、光復後)==
台灣為我國東南海上屏障,我國對台設官分治,始於元朝至正年間(1341〜1367年)初設巡檢司於澎湖,隸屬福建省同安縣,為我國建置於台灣之始。
明天啟四年(1624年),荷蘭人竊據台灣南部,並設立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實施殖民開墾,榨取物質的懷柔政策統治。
永曆十五年(1661年)鄭成功入台驅逐荷蘭人,恢復先人故土,改稱台灣為東都,設一府「承天」,下設二縣一安撫司。南投縣隸屬於天興縣。永曆十八年(1664年)改東都為東寧,二縣改陞二州,成為一府二州三司之局,今南投縣屬於北路安撫司。其實當時除今台南、高雄一帶有漢人移民之中心外,僅有「番社」錯居,尚無村、莊、保、里之設。
永曆三十七年(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鄭克塽降清,明鄭亡,台灣歸清版圖。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康熙帝准施琅所奏,詔令台灣設一府三縣,隸屬福建省。一府即台灣府把明鄭時期的天興州改為諸羅縣,萬年州分為台灣、鳳山二縣,今南投縣屬諸羅縣,並有南投社、北投社。
雍正元年(1723年)諸羅縣北部半線(今彰化縣)大甲溪以南,虎尾溪以北,另立彰化縣,大甲溪以北另設淡水廳,成為一府四縣一廳,今南投縣改隸新增的彰化縣,包括南北投保、水沙連保和貓羅保一部分為平埔族所居,此外尚有埔里社。
乾隆二十四年(1812年),在南投正式設縣丞,其地位僅次於知縣,是彰化知縣的輔助機關,是為南投縣首要行政機關,一直到光緒元年(1875年),始終為本縣境內首要行政機關。
光緒元年(1875年)設福建巡撫於台灣,並建立台北府、台灣府。台灣府調整為台灣、鳳、恒春、嘉義、彰化五縣,及埔裏社、卑南、澎湖三廳。是年,駐南投之彰化縣丞移駐鹿港。現今南投縣轄區除埔里社廳外,為彰化縣管轄。南北投保始分成南投保和北投保,今南投市轄區隸屬彰化縣南投保。
光緒十年(1884年)清廷因鑑於中路撫民理番同知未赴埔里社(光緒元年,駐南投之彰化縣丞移駐鹿港,而原駐鹿港之北路理番同知,改為中路撫民理番同知,由鹿港移駐埔里社,是為埔里社廳),仍駐鹿港,乃將彰化縣丞由鹿港再移駐南投,並在埔里社廳添設撫民通判。
光緒十一年(1885年),中法戰爭結束,台灣正式建省。於光緒十三年(1887年),台灣改制為台灣省,並分為三府、一直隸州、十一縣、三廳。今南投縣轄區,此期分別隸屬於台灣府台灣縣之武東堡(乾隆以前稱大武郡東堡)、沙連下堡(原屬水沙連堡劃出)、南投堡(南投堡範圍包括今南投市部分地區外,還包括中寮鄉全部及名間鄉的一部分)、北投堡;埔里社廳之埔里社、眉社、田頭社、水社、審鹿社及貓蘭社;雲林縣(縣治初設沙連堡林杞埔,光緒十九年移斗六堡)之沙連堡、鯉魚頭堡等。今南投市為台灣府台灣縣南投堡轄域,此外尚有彰化縣武東堡之施厝坪莊、樟普寮莊。
光緒二十年(1894年),甲午戰爭,清廷戰敗,次年台灣、澎湖割讓給日本。日本於光緒二十一年(明治二十八年,西元1895年)佔據台灣,把清末台北、台灣、台南三府改設為台北、台灣、台南三縣及澎湖島廳。八月,又將台灣縣、台南縣,改為台灣、台南民政支部,下設九個出張所,今南投市隸屬台灣民政支部彰化出張所。
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又改分全台為台北、台中、台南三縣及澎湖島廳,今南投市直轄隸台中縣南投堡外,施厝坪庄隸台中縣彰化支廳武東堡轄管。
明治三十年(1897年),在縣廳之下設辦務署,今南投市轄區隸屬台中縣南投辦務署所管轄。
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十月,大幅度更改原有行政區,廢縣及辦務署,改全台為二十廳,廳下設支廳,南投設廳,南投廳其轄區含蓋了現今南投縣的大部分。今南投市改為南投廳南投堡轄管,包括南投區和營盤口區(營盤口區內之龍眼林庄、分水寮庄,不屬於今南投市)。
大正九年(1920年),日本地方行政區域大改革,改廳為州,改支廳為郡、市,廢區、堡、里、澳、鄉而設街庄,新設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五州及東部台東、花蓮港二廳。當時把南投區和營盤口區的營盤口庄、內轆庄、軍功寮庄合併為一行政區,改屬台中州南投郡南投街,現今南投市轄區範圍從此確定。民國十五年陞澎湖郡為澎湖廳,全台共有五州三廳,下轄十一市、五十一郡、二支廳,至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日本投降。
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後,改為台中縣南投區南投鎮;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又調整台灣省行政區域,實行小縣制,南投設縣,並撤廢區署,改為南投縣南投鎮;民國七十年(1981年)「南投鎮」升格為縣轄市,並改稱為「南投市」,為南投縣唯一的縣轄市。<ref>[https://www.ntc.gov.tw/1601/oldnantou 行政沿革],南投市-南投市公所</r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