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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藏家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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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藏家联合会'''亚洲珠宝文化, [[ 历史 ]] 悠久,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自有人类以来,就将珠宝视为财富的象征,权力的标志,道德的楷模。在世界经济日趋全球一体化的今天,返朴归真已成为一种时尚,成为人类对和平的一种 [[ 渴望 ]] ,给珠宝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开放的亚洲地区拥有丰富的宝玉石资源,精湛的加工 [[ 技术 ]] ,和开放的庞大珠宝贸易市场。特别是它丰富的文化内涵使之具有特殊的地位,在历史与现实的呼唤下,亚洲珠宝界自己的组织——国际收藏家联合会终于诞生了!
==机构成立==
===国际收藏家联合会及北京代表处筹备经过===
从1998年以来, [[ 亚洲 ]] 各国珠宝业同仁经长期酝酿,由中国李劲松, 香港卢益新、台湾许伦华、陈瑞林、林林昌、林金銮,缅甸王淑瑟及日本、韩国、新加坡、越南、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和着名人士发起,经 [[ 澳门 ]] 特别行政区政府海岛公证署于2002年12月13日批准成立。登记编号为Registda sob on CNI20021216—008。国际收藏家联合会章程文本自2002年12月13日起存放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海岛公证署之“2002年社团及财团储存文件 [[ 档案 ]] ”内第1/2002卷第29号。并由该署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公布了国际收藏家联合会证明书及其章程(《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51期第2组7126-7128页,2002年12月18日)。注册法人代表李劲松,亚珠联总部暂设澳门北区莱圆路261号,并完成了相应的办事机构 ,办公地址和银行账户等的注册登记手续。
国际收藏家联合会北京代表处,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的 [[ 指导 ]] 支持下,由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承办,于2003年10月8日由国家经贸委批示,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立,“批准证书”文号:京澳设B03—124号,首席代表:李劲松。并于2004年3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颁发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注册号:企外驻字第13008号、编号:N0 0084717。随即由北京市质量监督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号:76090074—9”,国家海关办理了“报关证”;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批准了“外汇帐户备案登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批准设立了“外汇和人民币帐号”,北京市公安局发给了“驻京机构备案登记证”;因为我们是非盈利 [[ 社团 ]] 组织,国家税务局批准发给了免税证。至此,一切法律手续完备,现予以正式宣布,国际收藏家联合会北京代表处正式成立。
===国际收藏家联合会宗旨===
架设沟通亚洲珠宝界的桥梁,连接国际间珠宝业交流与合作的纽带,弘扬珠宝文化,促进珠宝业的发展,推动亚洲珠宝科技、教育的进展,繁荣亚洲珠宝市场,服务厂商,团结合作,以开展有关珠宝业的研讨、培训、 [[ 交流 ]] 、联谊、会展、论坛和珠宝藏品的 [[ 考察 ]] 、鉴定、评估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传递亚洲及世界各国珠宝行业的最新信息和动态,“用历史重新唤起人类对和平的渴望”。
===国际收藏家联合会组织机构===
设五部一室,即:组织部、宣教部、展览部、外联部、咨询服务部和 [[ 办公室 ]] ,分工负责实施各方面工作。
二级机构,目前已设立北京代表处、广州代表处、金银珠宝玉器厂商会、饰品协会、 [[ 奇石 ]] 协会、首饰设计师协会、珠宝评估委员会、翡翠商会、中华宝玉石文化研究会、苏东坡书画院、文化艺术家协会、珠宝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中心;正着手建立卡塔尔、 [[ 新加坡 ]] 、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处,及钻石厂商会、玉雕协会、印章协会、珍珠协会、水晶协会、人工宝石协会等。
===国际收藏家联合会近期主要工作和任务===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五部一室的 [[ 作用 ]] ,积极为国内、外珠宝企业服务。
(二)、把国际收藏家联合会北京代表处的事情办好,抓紧建立有关省、市、区代表机构。
(三)、完善国际收藏家联合会《亚洲国际珠宝网》,与相关网站联网,与 [[ 世界 ]] 接轨,以扩大本会影响。
(四)、创办《珠宝饰品周刊》报,为亚洲与世界珠宝饰品业的发展作好新闻导向和传媒服务工作。
(五)、与北京珠宝首饰研修学院等单位磋商,联合创建“亚洲 [[ 宝石 ]] 大学”。
(六)、筹备国际珠宝展览会,并积极与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 沟通,共建亚洲珠宝博物馆。
(七)、积极发展团体和个人会员、 [[ 理事 ]] 单位、诚信店,热情为广大会员和会员单位服务。
国际收藏家联合会创建3年来,得到了国内、外珠宝界的热情关注和支持,我们满怀豪情迎接 [[ 未来 ]] 。让我们挺起胸膛,走向世界!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