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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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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INTERIOR DECORATION ASSOCIATION,简称:CIDA)是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指示,由政府批准组建的室内装饰行业全国性组织。成立于1988年, 是具有 [[ 法人 ]] 地位的社会经济团体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
==协会设办事机构==
秘书处、 [[ 办公室 ]] 、会员部、人才培训部、信息咨询服务部、展览部、国际合作部。
===专业机构===
设计专业委员会、陈设艺术专业委员会、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 [[ 环保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住宅产业装饰装修专业委员会、施工专业委员会、墙纸墙布<ref>[https://www.sohu.com/a/431096073_116082 装修用墙纸好还是墙布好,你选对了吗?],搜狐,2020-11-11</ref>专业委员会、家居集成专业委员会、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办公室、 [[ 设计师 ]] 俱乐部、文化与科技工作委员会、家具设计研究学会、设计教育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装修零售工作委员会。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是由从事室内装饰及相关行业的企业、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和专业人员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 [[ 英文 ]] 名称为CHINA NATIONAL INTERIOR DECORATION ASSOCIATION,简称:CIDA。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
室内装饰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含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及车、船、飞机等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室内环境保护以及室内用品配套与陈设布置的系统 [[ 工程 ]] ;是融合室内设计、室内陈设、室内环保、室内装饰装修相关产业,集产品、技术、 [[ 艺术 ]] 、科技、流通、劳务、工程服务和中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性的生活服务业;它为人们提供安全、健康、自然、和谐、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适应建立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体制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联结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专业人员,为政府、行业、企业、室内设计师等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服务,起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共同利益,促进室内装饰行业的发展。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f>[https://www.sohu.com/a/488138195_12110699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一看就懂!],搜狐,2021-09-06 1</ref>,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党建领导机关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 [[ 领导 ]] 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本会的住所设在 [[ 北京 ]]
本会的网址:www.cida.org.cn。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发展室内装饰行业的方针 [[ 政策 ]]
(二)组织制订与实施室内装饰行业发展规划、标准与规范,组织行业内设计、陈设、环保、施工、 [[ 材料 ]] 、科技、流通、中介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水平评价、信用评价,开展对室内装饰工程、产品、服务质量的评定与监督;
(三)制订并监督执行本行业 [[ 职业道德 ]] 准则和行规行约;
(四)开展调查研究,对行业发展和市场管理提出政策和法规建议;
(五)开展人才培训,组织学术交流,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展览,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开展先进会员企业及先进个人表彰,推介新产品与新技术,推动技术进步与设计创新,帮助会员拓宽国内外 [[ 市场 ]]
(六)推进行业公益事业建设,发起设立专项基金、 [[ 公益 ]] 基金,挖掘、培养、扶持创新型人才与机构,推动全行业创业创新;
(七)开展咨询服务, [[ 出版 ]] 行业刊物,出品行业影视作品,建设行业网站,培育行业新媒体平台,为会员提供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经济信息;
(八)引导行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拓宽行业投融资渠道,优化行业金融生态环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九)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联系,接待国外来访团组,开展国际 [[ 合作 ]] 与交流;
(十)协调处理会员之间纠纷与行业重大 [[ 问题 ]] ,帮助会员维护合法权益;
(十一)根据行业新形势新情况新变化,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新服务;
(十二)承办 [[ 政府 ]] 有关部门授权和会员委托的其他事项。
业务范围中属于 [[ 法律法规 ]] 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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