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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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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观点认为,催眠并不神秘或奇怪,它的作用只是反映了催眠师和被催眠者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一般来说,被催眠的人事先对催眠已有所了解,知道催眠后会发生什么。在催眠中,他们只是扮演了一个特殊的社会角色——被催眠的人。这个角色意味着将无条件地接受催眠师的指挥。由于是角色的要求,被催眠的人在进入催眠状态后,就倾向于顺从催眠师的指示,做出特定的行为或产生特定的感受。这种观点认为,人的意识有执行和监督两种基本功能:执行功能可以使我们控制和规范自己的行为;监督功能可以使我们观察自己的行为。在正常情况下,意识的这两种功能是连在一起的,但是催眠可以使两种功能之间的联系断开。通过分离这两种基本的意识功能,可以达到催眠的效果。在催眠条件下,个体进入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其执行功能正常,并接受催眠师的指令,而监督功能不起作用。
<ref>[https://baike.baidu.com/reference/757860/1067RJdLe8f5fhzJhp-xGRdyBd178vQgibEDvxIl7PLuvxs6eK4br_Zc6O3Tl79B7utlaR99EClz8PQ-hqS0LK5QhA--zoPqjIji 催眠]百度</ref>
=='''参考文献'''==
[[Category:170 心理學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