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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是由本市 [[ 房地产 ]] 开发经营企业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自愿组成的全市性同业组织,是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 [[ 社会团体 ]] 。
==本会宗旨==
为会员提供 [[ 服务 ]]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互相之间的 [[ 交流 ]] 、合作与创新,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保障行业公平竞争,促进房地产行业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健康发展。
==主管部门==
本会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是 [[ 上海市 ]] 行业协会发展署,协会登记主管部门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本会同时接受上述三个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主要任务==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房地产行业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各项政策、 [[ 法规 ]] ,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调查和立法调研,代表本行业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采集、 [[ 整理 ]] 、发布有关房地产行业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 [[ 市场 ]] 信息、行业动态、行业基础资料以及国内外经济技术、管理经验,办好各种信息载体,及时向会员传递信息。
(三)开展与本行业和住宅产业现代化有关的 [[ 经营管理 ]] 、经济、技术、金融、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举办各种展览展销、产品推介、商务会谈等活动,帮助会员拓展市场。
(四)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社会团体、 [[ 经济 ]] 团体之间的友好往来,组织出访考察、学习交流等活动,加强联系合作。
(五)根据行业发展、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会员的需要,组织行业培训,为企业培训管理和 [[ 技术 ]] 方面的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六)根据会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研讨、论坛等活动,开展各种调查研究,反映会员的呼声和建议。
(七)协调会员之间有关的经济业务活动与行业性活动,为企业项目开发、资产资本经营、体制创新等方面疏通和拓展渠道,组织经验交流、信息交流、“四新”推介、业务推广等活动。协调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或者会员与 [[ 消费者 ]] 之间就行业经营活动产生的争议事项,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八)制定并监督执行本行业的行规行约,恪守诚信原则。组织行业评比、行业检查, [[ 规范 ]] 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对违反行规行约,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会员,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涉及违法的,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九)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转移或者委托的行业评估论证、企业资质审核、行业 [[ 统计 ]] 调查、行业价格协调、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等职能。
==上海房协的业务范围==
房地产开发 [[ 经营 ]] 的行业调研、行业培训、行业评比、优秀住宅评选、会展服务、中介咨询,国内外行业 [[ 信息 ]] 交流和编辑出版等。
==上海房协的活动原则==
(一)本会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应符合 [[ 法律法规 ]] 、社会道德风尚以及行业的整体利益和要求;
(二)本会开展活动,应坚持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 利益 ]] ;
(三)本会不以协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如以举办的经营实体名义开展活动,则不与本 [[ 行业 ]] 内的企业争利;
(四)本会开展活动时,遵循民主办会、自主办会原则,做到人员自聘、经费自筹、工作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