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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茂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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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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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茂寅另涉及為浮報差旅費而偽造文書案,起因為其出差並未一一紀錄差旅費,竟為了方便請款,在2005年授權徐姓女助理使用其他助理的私章,偽造出差紀錄冒領差旅費3萬多元,後經士林地檢署以偽造文書罪給予蔡茂寅和徐女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兩人各須支付5萬元緩起訴金。
== 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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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gde001
巡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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