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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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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平概略 ==
=== 中年經歷 ===
1932年擔任[[中國國民黨]][[南京]]黨代表大會主席團主席,1934年7月起擔任[[中華民國教育部|教育部]]總務司司長。在[[中國抗日戰爭|抗日戰爭]]中他獲得[[蔣介石]]的信任和提拔,擔任[[國民參政會]]副秘書長等職。1946年1月他出任[[政治協商會議]]秘書長,負責協商各黨派意見。1946年11月中[[制憲國民大會]]開幕前後,他負責協商青年黨與民主同盟中的民社黨參與制憲國大,任制憲國大代表兼副秘書長。1947年當選國民大會代表。
=== 晚年經歷 ===
他從1958年起參與[[李萬居]]、[[吳三連]]、[[高玉樹]]等78人發起組織的「[[中國地方自治研究會]]」,該組織無法取得行政機構之許可而無法成立。
1960年雷震與台港在野人士共同連署反對蔣中正三連任總統 。5月4日他發表了《我們為什麼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鼓吹成立反對黨參與選舉以制衡執政黨。5月18日非國民黨籍人士舉行選舉改進檢討會,主張成立新黨,要求公正選舉,實現真正的民主。決議即日起組織「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隨即籌備組織[[中國民主黨 (1960年)|中國民主黨]]。雷震擔任地方選舉改進座談會召集委員,與李萬居、高玉樹共同擔任發言人。7至8月間舉行四次分區座談會,情治單位進行密切監控 。 同年9月4日他、[[劉子英]]、[[馬之驌]]、[[傅正]]被逮捕<ref> 時值初秋,上午八時剛過一點, 《自由中國》雜誌社長 雷震忽然聽到警員在敲門,告訴他「家中發火燒了」(雷震有兩個住處)。雷震匆匆忙忙打開門,誰知數十名國民黨特務一哄而入,以「涉嫌叛亂」為名將其拘去。 (王曉漁:〈不容青史盡成灰〉)</ref>, 並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在美國的[[胡適]]返台找蔣中正求情,蔣中正不予理睬。1961年雷震的64歲生日,胡適想念獄中的雷震,手書[[南宋]]詩人[[楊萬里]]的《桂源鋪》饋贈:「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唐德剛]]說:「胡先生這個懦弱的本性在當年所謂『雷案』中真畢露無遺。他老人家那一副愁眉苦臉,似乎老了二十年的樣子,我前所未見,看起來著實可憐。後來,我拜讀了他那自我解嘲的雷案日記,尤覺這位老秀才百無一用之可憐。『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胡適]]對這件事,始終內疚彌深。在蔣介石的威權下,甚至後來也不便探監。
1970年,雷震雖出獄,但其入獄期間所寫的四百萬字回憶錄,仍遭軍監強行沒收。1988年,其遺孀[[宋英]]向[[監察院]]提案重新調查雷震案,在監院準備調查的同時,新店軍監卻將回憶錄悉數焚毀,監察院對此提出彈劾,宋英曾向[[國防部]]要求國家賠償,卻皆遭到國防部的駁回。<ref>[http://www.drnh.gov.tw/ray/main4-4.htm 雷震案史料彙編 > 雷震回憶錄焚毀案]</ref>2016年3月,因[[馬世芳]]的轉貼,使得此案重新引起網友熱議,成為當年2月[[中華民國憲兵扣押戒嚴時期文獻案]]的餘波。《自由時報》在3月8日也以〈比違搜還慘!雷震4百萬字回憶錄被焚毀〉為題報導此案。<ref>{{cite news|url=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24830|title=比違搜還慘!雷震4百萬字回憶錄被焚毀|author=綜合報導|publisher=《自由時報》|date=2016-03-08|language=zh-tw}}</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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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書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