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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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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图书馆''' [[ 图书馆 ]] 位于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校区东侧,图书馆门前为文庙街,东隔马家沟与红旗大街相望,总占地面积22000㎡,总建筑面积:50291.28㎡(不包括闷顶部分3820.12㎡);藏书量超过250万册。主体建筑6层,局部5层,地下1层。新馆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拥有170万册藏书,可同时容纳5000余人自习阅览,其内设施齐全,无线网络覆盖自习阅览区, [[ 环境 ]] 优雅,设计人性化,是一座现代化的大型图书馆。
==借阅规则==
一、 校园卡借阅功能开通办法
校园卡由校园卡 [[ 管理 ]] 中心统一办理,全日制学生的校园卡书刊借阅功能自动开通,其他 [[ 读者 ]] 的校园卡书刊借阅功能需本人到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办理开通手续。
二、
1、读者须凭本人有效校园卡来馆借阅书刊。
2、借阅范围:借阅书库的图书提供外借 [[ 服务 ]] ;样本书阅览室及各期刊阅览室的书刊仅供室内阅览,不外借,可馆内复印。
3、借阅册数及期限
4、借书时请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应立即向 [[ 工作 ]] 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视为借阅人所为。
三、还书
四、 预约
教职工最多可预约2册图书, [[ 学生 ]] 读者限预约2册图书;预约图书回馆后在预约架上仅保留3天,图书馆通过E-MAIL向读者发出取书通知。
预约方式:拟预约的图书仅在“可借复本”为零时方可预约。读者可通过“馆藏书刊检索”查出欲预约图书,然后在详细 [[ 信息 ]] 的页面上点击“读者预约”按钮,在预约界面上点击“执行预约”。
读者在办理预约业务时,如累计3次未按规定期限借阅所预约图书(以 [[ 图书馆 ]] 发出取书通知为准),将暂停其借阅权限45天。
五、 续借
读者在图书到期前10日内方可进行续借,每本图书只能续借1次,教职工续借期为30天,学生续借期为10天,续借期自期满之日起 [[ 计算 ]] ;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可续借。
续借方式:在图书馆主页“个人 [[ 信息 ]] 查询”处输入卡号和密码,浏览已借的图书题名列表,点击欲续借图书的续借按钮进行续借。
六、 逾期催还
一、期刊阅览室和样本书阅览室内的书刊仅供室内阅览,不外借,可馆内复印。
二、请勿携带书包、馆藏书刊及 [[ 食品 ]] 进入。
三、禁止损毁、涂划馆藏书刊 [[ 资料 ]]
四、阅览室内禁止接打手机。
多功能阅览区及休闲研讨区管理规定
一、普通阅览区位于西配楼三、四、五层和地下一层,为开放式阅览区,不需预约,为保证静谧的学习 [[ 环境 ]] ,普通阅览区不提供上网服务。
二、研讨阅览区设在三、五层西连廊,为读者提供了研究、学习和交流的 [[ 空间 ]] ,在此可以进行学习和讨论,但不可以
从事集会、演讲等类似活动或大声喧哗。
三、多功能阅览区位于五层北侧,提供无线或有线 [[ 网络 ]] 环境,读者可在此阅览和利用课余时间上网查阅电子资源及网络资源。
四、休闲研讨区位于西配楼一层,为读者提供了良好的茶歇 [[ 环境 ]] ,在此读者可以饮食,也可以学习和讨论,注意不要
大声喧哗和进行娱乐活动。(除休闲研讨区外,图书馆内的其他读者服务区域禁止饮食)
五、为提高阅览座位的使用 [[ 效率 ]] ,学生在闭馆、上课或长时间离开座位时应将学习资料等物品放回存包柜或随身带走,
自觉空出阅览座位以便其他人使用。
六、闭馆时阅览座位不得放置任何 [[ 物品 ]] ,未带走的物品如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七、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整洁,禁止损坏桌椅,不得在阅览桌椅上粘贴和涂画,不得随意丢弃 [[ 垃圾 ]]
八、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移动阅览桌椅。
预约阅览区管理规定(试行)
一、图书馆分别在六楼北侧和地下一层设立两个预约阅览区,预约阅览区仅面向在校统招全日制学生 [[ 开放 ]]
二、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到物业部(223房间)进行座位预约,每人可预约1个座位,预约期限2个月,已经预约的学生
可在到期前10日内重新预约。
预约阅览区(6F)在每年的 [[ 秋季 ]] 学期仅面向大四学生预约。待硕士研究生报考结束后只有考研学生可以预约(凭当年  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预约期限至考试结束;报考前已经预约的同学可凭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延期,期限至 [[ 考试 ]] 结束。
三、为了方便学生,每个阅览座位配备1个存包柜。获得预约座位的学生应按编号使用座位和存包柜。
四、为提高阅览座位的使用效率,学习完后自己的 [[ 材料 ]] 及时带走。自觉空出阅览座位以便其他人使用。未预约的学生可使用空闲阅览座位,当预约学生使用时应予以礼让。
五、闭馆时阅览座位不得放置任何 [[ 物品 ]] ,未带走的物品如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六、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在阅览桌椅(包括屏风)上粘贴和涂画,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七、为了保持静谧的学习环境,预约阅览区禁止使用 [[ 计算机 ]]
八、请自觉遵守本规定,学生的违规行为将影响到下一次预约,严重违规的将取消其预约资格。
教师研修室管理规定(试行)
一、教师研修室对我校教职员工和 [[ 博士 ]] 生开放,凭校园卡进出研修室。
二、读者在闭馆或长时间离开研修室时应将学习 [[ 资料 ]] 等物品带走,以便空出阅览座位供他人使用。
三、研修室内禁止食用任何食品,禁止接打 [[ 电话 ]] 及大声喧哗。(图书馆内仅西配楼一楼的休闲研讨区可以食用食物)
四、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整洁,请勿随意丢弃垃圾。
五、未经允许,请勿随意移动阅览桌椅等家具 [[ 设备 ]]
六、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保持 [[ 电子 ]] 阅览室良好的阅览秩序与整洁的环境,充分有效利用馆藏电子资源和网络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请上机的读者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自觉遵守。
一、上机时须在服务台刷卡分配机位,登录 [[ 系统 ]] 开始计费,下机时请点击“结账下机”图标,并到服务台刷卡离开。
二、收费标准
一般读者上机费每小时1元, 贫困生上机费每小时0.5元。贫困生的资格认定以学生 [[ 工作 ]] 处提供的贫困生名单为准,首
次上机时需到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三、为保持室内清洁,请勿携带食品入内。
四、禁止删除和修改机器的任何系统参数及文件,禁止使用黑客及类似性质 [[ 软件 ]]
五、禁止在电子阅览室浏览国家明令禁止的网站,违者将取消其上机资格6个月,情节严重者,通知其所在院系或移
七、贫困生不得将个人账户转借于他人使用,违者将永久取消其贫困生优惠上机资格,并补交一般读者与贫困生上机费差额款。
八、如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机器损坏,按损坏程度进行 [[ 赔偿 ]]
九、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馆区空间==
哈尔滨工程大学图书馆图书馆藏空间包括三个部分:借阅书库、样本书阅览室和密集书库。借阅书库的藏书供 [[ 读者 ]] 阅览,也可外借;样本书阅览室保存了馆藏图书的一个样本,不外借,只能室内阅览或复印;密集书库的藏书是年代比较久远或利用率较低的图书,该库中的图书密集排架,可外借。
期刊馆藏 [[ 空间 ]] 包括四个部分:现刊阅览室、过刊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和密集刊库。期刊和报纸只可阅览或复印,不外借。
针对于电子资源的利用,在新馆设置了电子阅览室、多功能阅览区和无线网络覆盖区。电子阅览室提供学校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同时也可访问其他网络资源;多功能阅览区提供无线或有线 [[ 网络 ]] 环境,读者可自带笔记本使用互联网资源;无线网络覆盖区只提供无线上网条件。
哈尔滨工程大学图书馆设置了系列阅览区和研讨区来满足不同读者的需要,包括:预约阅览区、多 [[ 功能 ]] 阅览区、休闲阅览区、普通阅览区、研讨阅览区、休闲研讨区、教师研修室。
(1)预约阅览区需要读者提前预约,每个座位配有相对预约期限的存包柜供免费使用,具体的管理办法尚在制定中。
(2)多功能阅览区可为读者提供自习环境,同时也为自带 [[ 笔记本电脑 ]] 的读者提供有线或无线网络环境。
(3)四楼的 [[ 阳光 ]] 大厅及环周围区域为休闲阅览区,在这里配备相对休闲的阅览桌椅,并可无线上网。
(4)普通阅览区为开放式阅览区,不需预约,为保证静谧的学习环境,普通阅览区不提供上网条件。
(5)休闲研讨区和研讨阅览区为读者提供了 [[ 研究 ]] 、学习和交流的空间,在此可以进行学习和讨论,但不可以从事集会、演讲等类似活动或大声喧哗;同时休闲研讨区还为读者提供了良好的茶歇环境;为了确保文献资源的保存环境和读者阅览环境,按通行惯例馆内除了休闲研讨区、文化吧之外的其他功能区域禁止携带食物进入。
(6)教师研修室专为哈尔滨工程大学 [[ 教师 ]] 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
在学术交流方面,图书馆新馆设置了可容纳300人的报告厅,供举办讲座和 [[ 学术 ]] 交流之用;还设有两个多媒体教室,用来进行信息检索课教学和培训讲座。
其他辅助服务项目有书店、读者服务部、复印室和文化吧。其中读者服务部、复印室是在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指导和参与下进行招标和后期管理工作;书店由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经营;图书馆计划将 [[ 文化 ]] 吧建成学生自主创业平台,当前图书馆正就此事项与校团委协商。上述服务项目可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图书馆将在新馆成立读者协会,请读者参与上述服务项目的监督和 [[ 管理 ]]
读者服务方面,还设有存包柜、书目检索区和爱心书屋。对于存包柜的管理,图书馆主张供读者免费使用;书目检索区供读者 [[ 检索 ]] 馆藏书目;爱心书屋接纳各种途径的捐赠图书,并为读者开放。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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