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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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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 [[ 传播 ]] 、研究和服务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 [[ 社会教育 ]] 设施,面向全社会开放。唐河县图书馆成立于1988年,1990年迁入现址,馆址位于新春路256号(宝塔宾馆斜对面),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目前,馆藏各类文献近12万册(件),纸质、电子、数字等多种载体文献并存。
==基本介绍==
唐河县图书馆是我县唯一的 [[ 公共图书馆 ]] ,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 [[ 整理 ]] 、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设施,面向全社会开放。
唐河县图书馆成立于1988年,1990年迁入现址,馆址位于新春路256号(宝塔宾馆斜对面), [[ 建筑面 积1500 积]]1500 平方米。
2009年,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唐河县支中心在我馆建成并投入使用,支中心电子阅览室拥有25台 [[ 电脑 ]] 并接入 [[ 互联网 ]] ,依托共享工程丰富的信息资源,可以为读者提供网上阅读查询,视频观看、开展各种讲座和培训,使我馆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和提升。
2010年,我馆实施图书馆 [[ 自动化 ]] 管理建设,对除古籍以外的全部馆藏进行了书目数据数字化,实现了服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的质的跨越。
在做好阵地服务的同时,我们开展送科技下乡、建立馆外流通点等活动,努力扩大服务覆盖面,最大限度地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公共文化的 [[ 阳光 ]]
我馆先后被 [[ 文化部 ]] 、河南省文化厅授予全国“文明图书馆”、河南省“示范图书馆”、 [[ 河南省 ]] “先进图书馆”等称号。
==展厅展馆==
唐河县图书馆共开设社科图书借阅处、自科图书借阅处、报刊借阅处、少儿 [[ 图书 ]] 借阅处、参考咨询处、地方 [[ 文献 ]] 借阅处、电子阅览室七个服务窗口,开展文献借阅、室内阅览、电子阅览、参考咨询等服务。
==馆藏实力==
20多年来,在各级 [[ 政府 ]] 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图书馆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目前,馆藏各类 [[ 文献 ]] 近12万册(件),纸质、电子、数字等多种载体文献并存。
==实用信息==
一、办证对象
中国 [[ 公民 ]] 和外籍人士均可办理唐河县图书馆借书证
二、办证方法
三、退证、挂失、补证
1、退证:读者退证时需还清所借书刊,然后,持借书证、个人二代 [[ 身份证 ]] ,借书证押金收据方可办理,本馆每周五办理退证手续。他人代办退证的,需同时持代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注销手续,退还押金。
2、挂失、补证;读者借书后,书证由本人保管,若丢失,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办证押金收据及时到馆办理挂失,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 遗失 ]] 者自负。挂失满30天后方可办理补证手续,补证时读者需交回原押金收据,并交补证费5元,补证后原证即作废
===读者借阅指南===
一、读者持证可在本馆各书库借阅书刊,一证一次限借一册,也可在室内阅览。
二、读者借阅一册书的期限为14天,到期不能按时归还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逾期一天交 [[ 滞纳 金0金]]0.5元,滞纳金收取最高不超过10元。
三、读者所借书刊 [[ 价格 ]] 若高于借书证押金,视书刊价格加收临时押金,还书时即退还临时押金。
四、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损坏或在书刊上涂写,如有违反,酌情罚款,损坏严重者按丢失处理。
五、读者所借书刊丢失,按书刊 [[ 出版 ]] 年代加以不同倍率的赔偿:1980年前出版的书刊30倍;1981——1990年5倍;1991——2005年3倍;2006年以后照价赔偿,多卷书、丛书按整套赔偿。
===开放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 冬季 ]]
2:30——6:00(春秋)
3:00——6:30( [[ 夏季 ]] )。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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