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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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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东至支中心)是 [[ 文化部 ]] 评定的国家二级图书馆<ref>[https://www.docin.com/p-749515800.html 文化部定各级图书馆一、二 级标准(必备条件)],豆丁网,2014-01-02 </ref>,是公益性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机构。它位于县城尧城路43号黄金地段,地处闹市。地理位置优越,便于发挥 [[ 图书馆 ]] 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为当地的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总分馆设有坐席5364个,馆藏资源79.96万册,其中纸质资源57.96万册,电子图书20万册。与多个图书馆签订了馆际互借与 [[ 文献 ]] 传递协议,促进了图书资源的共享和传播。
==基本介绍==
东至县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东至支中心)是文化部评定的国家二级图书馆,是公益性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机构。它位于县城尧城路43号黄金地段,地处闹市。地理位置优越,便于发挥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启迪民智,教化乡邻,带动社会教育 [[ 社会主义]]<ref>[https://www.sohu.com/a/441228748_120895142 什么是社会主义?其实你完全理解错了],搜狐,2020-12-29</ref>核心价值观,搜集和保存民间 [[ 文化遗产 ]] ,传递文献信息,服务大局,为当地的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东至县图书馆文化底蕴深厚。《安徽书院志》记载:东流、至德两县明、清时期有“玉峰”、“五经”、“兰堂”、“研经”、“菊江”5个书院。清光绪29年(1903年),东流“菊江书院”改为菊江学堂。同年2月,至德“研经书院”改为县立高等 [[ 小学 ]] 。
民国期间,东流、至德两县民众教育馆设有书报室。民国16年(1927年),秋浦县进步 [[ 青年 ]] 陈仲亭、欧阳惠林利用民众教育馆书报室,收集各种进步书刊,组织读书会。24年,江南特区苏维埃成立后,各红色根据地组织阅览室和读书班,宣传新思想、新文化。
1950年,东流、至德两县人民教育馆设有图书阅览室。1959年两县合并为东至县,1966年成立东至县图书馆。1968年与文化馆合并,1979年5月恢复独立建制,馆址在县治尧城路43号。隶属于东至县文广新局。
2000年,在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兴建图书馆主体大楼。1994年,东至县图书馆在全国 [[ 公共图书馆 ]] 评估中,被国家文化部评为三级图书馆。2013年,东至县图书馆在全国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中,被国家文化部评为二级馆。
在坚持正常开馆服务读者的同时, [[ 图书馆 ]] 服务范围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相关领域拓展,在全县范围内辅导建立起分馆15个,农家书屋251个,乡镇、村级公共电子阅览室70个。在县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的联动下,我们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促进了基层文化工作的开展。
图书馆及分馆现有在岗工作人员20人,始终遵循“读者至上, [[ 服务 ]] 第一”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每一位读者服务。
跨入21世纪的东至县图书馆将以建设现代化、 [[ 数字化图书馆 ]] 为发展目标,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建立交互式数字信息系统和查询手段,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全民整体素质,实现科技和文化的完美结合,努力把东至县图书馆办成知识信息中心,文化教育中心,成为东至县重要的知识信息枢纽和两个 [[ 文明 ]] 建设的重要阵地。
==展厅展馆==
==馆藏实力==
总分馆设有坐席5364个,馆藏资源79.96万册,其中纸质 [[ 资 源57源]]57.96万册,电子图书20万册。与多个图书馆签订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协议,促进了图书资源的共享和传播。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1、借书证请到三楼 [[ 图书 ]] 外借室办理。
2、成年人读者需携带有效 [[ 身份 ]] 证件,未成年人读者可携带户口本或在家长陪同下办理借书证,办证需交纳50元押金。
3、借书证办理成功后,需满一年才能退证。退证请携带原 [[ 身份证 ]] 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并保证无未归还图书,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准确无误,即给予退办服务,并归还读者50元押金。
4、借书证丢失请读者及时到图书馆挂失补办,补办需交纳10元证工本费。
5、每张借书证一次可借阅1本图书,期限15天。如图书未能及时归还,将按每本0.1元/天收取逾期费。
6、读者应自觉 [[ 珍惜 ]] 、爱护所借图书,如发生图书损坏、丢失等现象,视图书 [[ 价值 ]] 或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10倍罚款。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