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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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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依法成立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设置和登记。只有依法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履行登记手续,领取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才能开展相应的诊断、治疗活动。
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根据设立卫生机构目的的不同,我国将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机构等。前者主要以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为主,后者主要以开展卫生防疫、 [[ 疾病预防 ]] 和控制活动为主。卫生机构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还包括其他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机构。
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434.0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41.2亿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3707万人。 [2]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7个, [[ 卫生监督所 ]] (中心)3089个。与2013年7月底比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减少24个,卫生监督所(中心)减少145个。 [1]
2020年末,全国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492个。 [2]<ref>[https://www.sohu.com/a/495648571_109373 中国社会办康复医疗机构50企业报告:全民康复意识有待提高 ],搜狐, 2021-10-18 00:39</ref>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