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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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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体文字'''''公告'''(announcement),是指政府、團體對重大事件當眾正式公佈或者公開宣告,宣佈。
*國務院2012年4月16日發佈、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對公告的使用表述為:“適用于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其中包含兩方面的內容:
*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及其所屬部門,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行政領導機關,某些法定機關,如稅務局、海關、鐵路局、人民銀行、檢察院、法院等,有制發公告的權力。
*其他地方行政機關,一般不能發佈公告。黨團組織、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不能發佈公告。
===公告的種類與注意事項===*(一)《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規定:*1、公報:適用於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2、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3、通告: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4、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5、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6、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二)公告與通告,通知, 通報的區別**(1)內容不同--公告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多與政治方面有關;通告的內容是「在一定範圍內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多是業務工作方面。**(2)發布範圍不同--公告面向國內外的廣大讀者、聽眾;通告的範圍則相對較窄,只是面向「一定範圍內的」的有關單位和人員。**(3)使用權限不同--公告通常是黨和國家高級領導機關宣布某些重大事項時才用,新華社、司法機關以及其他一些政府部門也可以根據授權使用公告。**通告則適用於各級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三)通告與通知的區別:**(1)受文對象不同--通知的受文對象比較明確,是有關的下級單位。 通告的受文對象比較廣泛,涉及到社會不同層次的單位和個人,不完全是發文機關的下屬單位。**(2)分類不同。通告是泛行文,面向廣大社會組織和公眾,沒有特定的主送機關;通知則是下行文,主送機關是發文機關的下級單位。*(四)通知與通報的區別:**(1)時間差異--通知的事項還沒有發生,通報的事項已經發生。**(2)內容差異--通知提出具體工作意見和辦法,要求遵照執行或限期執行;而通報則著眼於思想和路線方面的教育。<ref name="每日頭條 ">{{cite web |https://kknews.cc/zh-tw/news/86lymlg.html | title= 公告 通告 通知 通報 報告 傻傻分不清?| language=zh | date=2018-01-02 | publisher=每日頭條 | author= | accessdate=2021-06-29}}</ref>===公告的 ==参考來源=={{Ref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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