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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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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龙沙”一词,来源于《后汉书·班超传》“赞”,即“坦步葱雪,咫尺龙沙”句;李白亦有“将军分虎竹,战士卧龙沙”之句。“龙沙”,初指西北白龙堆沙漠而言。清初,流入方式济随父流放卜魁(今齐齐哈尔),在“游览询访”中,著有《龙沙纪略 <ref>[http://www.360doc.com/content/19/0413/17/52920_828530945.shtml 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龙沙纪略》],个图书馆,2019-04-13</ref> 》,意指[[黑龙江省]]地区。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黑龙江将军因感“边塞无佳境”,遂于屯兵仓库之地,堆土为台,掘池其下,辟为[[公园]],相继修建万寿亭和望江楼,规模逐渐扩大,始称“仓西公园”,1916年改称“龙沙公园”。设治时,因其境内有龙沙公园,故名龙沙区。
龙沙区为齐齐哈尔市老城区之一。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5月,齐齐哈尔市政府将全市原伪满时期的11个区划为6个区,今龙沙区城区分属二区和三区。1954年12月1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原市内6个区调整为4个区。以原四区的全部区域和一区、三区、五区各一部分区域,设立龙沙区。1958年1月30日,撤销永定区,将其一部分区域并入龙沙区。同年12月,全市实现“人民公社化”,将原6个区改建为龙沙等10个人民公社(区)。1961年8月30日,将新华、龙沙公社合并为龙沙区。同时,将光荣管理区和龙沙园艺农场合并为龙沙农业分社。1972年将郊区所属的大民公社,划归龙沙区管辖。(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2004年,龙沙区辖6个街道、1个镇:五龙街道、湖滨街道、江安街道、正阳街道、彩虹街道、南航街道、大民镇。
2005年7月7日,龙沙区撤销大民镇,将其[[行政区域]]划归城市街道办事处管辖(黑民区[2005]80号)。调整后,全区辖6个街道 <ref>[http://www.114huoche8.com/zhengfu_QiQiHaEr/LongShaQu 齐齐哈尔龙沙区简介],龙沙区政府网</ref>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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