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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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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 (英文名:Chinese Foundation for Teacher Development),简称中国教师基金会。宗旨是促进 [[ 教师 ]] 发展。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是经 [[ 国务院 ]] 批准、 [[ 教育部 ]] 主管、在民政部注册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前身是成立于1986年的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2009年,经教育部党组研究并报民政部同意,更名为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慈善法》颁布之后,经向民政部申请,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民政部 ]] 认定为慈善组织,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2015年被评为3A级基金会。
2019年12月17日,登榜“界面新闻2019中国最透明 [[ 慈善 ]] 公益基金会TOP50”<ref>[https://www.sohu.com/a/363818303_100244361 2019中国最透明慈善公益基金会排行榜发布,五家基金会满分夺冠] ,搜狐,2019-12-31</ref>
==发展历史==
1986年,为提高教师地位,扩大教师影响,促进教师待遇改善和教师队伍中突出问题的解决,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的 [[ 李鹏 ]] 同志提议,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 [[ 奖励 ]] 基金会。
1998年1月8日,原国家教委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制定了《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奖励‘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全国教育工会、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统一组织领导。”
自1986年国家建立教师奖励制度和成立基金会以来,共支出奖金和组织奖励性活动经费近亿元,奖励了近5万名全国优秀 [[ 教师 ]] 、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全国模范教师。组织了数十次全国性的奖励性质的教师考察、参观、讲学等活动,参加教师约2万余人,资助了边远贫困地区教师中出现的特殊困难,在全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基金会的影响和示范推动下,全国大多数省及一些地(市)县成立了类似的 [[ 基金会 ]]
2009年,经教育部党组研究并报民政部同意,更名为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慈善法 ]] 》颁布之后,经向民政部申请,被民政部认定为 [[ 慈善组织 ]] ,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2015年被评为3A级基金会<ref>[https://m.sohu.com/a/404838144_100244361 三分钟了解基金会等级评估],搜狐,2020-06-30</ref>
==下设机构==
校园安全与教师发展专项基金是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于2013年3月设立。校园安全与教师发展专项基金面向全国校园 [[ 安全 ]] 领域和教师发展领域,开展教育公益事业和教育安全领域的公益性社会机构,由校园安全与教师发展专项基金管委会负责日常运营。
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和奖励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资助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参加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重点开展校园安全建设方面的资助、奖励培训业务,进一步增强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校园安全 [[ 意识 ]] ,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营造一个 [[ 健康 ]] 安全的校园环境。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社会组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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